石化中学校园广场工程

发布时间:2017-11-14 10:00:32   编辑:石材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海市海丝路广场公园工程已由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北海市海丝路广场公园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北发改投【2017】18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北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广东路与杭州路交叉口东北角,杭州路北侧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5137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广场公园绿化、园路及硬质铺装、公园水景、构筑物、标识系统、公共设施、配套道路、及含地下停车、人防和其他配套设施的地下建筑、总平市政配套等。项目道路系统共分为主园路、休闲园路、运动跑道、漫步道,连通广场各个节点。其中主园路路宽约12m,面积约为10995平方米。铺装以花岗岩石材为主,不同花纹、材质拼贴为具有指示性的图案;休闲园路路宽约2-4m,面积约1916平方米,铺装以烧结砖、水泥砖、彩色透水沥青为主,不向景区可采用具有该区主题意义的装饰图案;慢跑道路宽约2.5m,铺装以彩色透水沥青为主;漫步道路宽约1.5-2m,面积约1305平方米,铺装以汀步、小砾石等为主。地下建筑总面积26720平方米,共计337个机动车停车位。抗力等级为常六核六,防化等级为丙级。人防建设面积约6000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约18041.44万元(其中设计费暂估价319.48万元、工程费用暂估价17721.96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周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54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480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2.2招标范围:对本建设项目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必须取得主管部门批复且不得突破中标总价;施工图审图完成后招标人编制工程预算并报北海市财政评审中心审定),设计内容包括广场公园绿化、园路及硬质铺装、公园水景、构筑物、标识系统、公共设施、配套道路、及含地下停车、人防和其他配套设施的地下建筑、总平市政配套等,设计漏项和缺项由总承包方承担责任;施工(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及场地平整等内容。

2.3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以上(含高级)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6业绩要求: 2012年1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有已完成的总投资金额在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类似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及施工业绩。设计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以设计周期结束日为准;施工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07日至2017年11月13日(正常上班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授权委托书、本人“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及身份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授权委托书、本人“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及身份证,联合体的设计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出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留档,原件备查。),在北海市北海大道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北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7年11月09日至2017年11月15日(正常上班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授权委托书、本人“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及身份证北海市北海大道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北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250.00元,售后不退。

5.3 技术资料押金0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04日09时00分,地点为北海市北海大道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北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北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www.bhcetc.com、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www.gxcic.net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北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北海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0779-2033956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北海市北海大道建设大厦十楼

邮编:536000

联系人:陈工

电话:0779-2026710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北海市北京路49号桂成花园大厦D座1602室

邮编:536000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977961880

传真:0779-3227190

2017年11月06日

北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来源:365中国石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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