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督导--确保石材加工污染防治落到实处

发布时间:2004-11-19 00:00:00   编辑:石材网

上月下旬日照市石材加工污染防治专题会议召开以来,各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会议精神,按照“四有(有领导组织、有管理队伍、有明确的治理目标、有考核奖罚机制)”整治工作思路,全面开展了石材加工综合整治工作。

11月5日-6日,日照市环保局与日照电视台等有关部门组成了石材综合整治督导组分赴东港区、莒县和五莲县进行了督导检查。日照市共有石材加工企业1147家,生产设备1544台套,已上污染防治设施914台套,年产废水820130吨,年产锯泥量203230吨,年产废渣量143100吨,石材加工业主要分布在东港区的陈疃镇、南湖镇和五莲县的街头镇、洪凝镇、潮河镇、叩关镇以及莒县的龙山镇。各区县行动迅速,都采取切实措施落实市政府文件和会议精神,五莲县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在前期整改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先后对街头镇3家石材加工户实施了关停治理,在乡镇建立了专业管理队伍,有领导分管,有规章制度,有固定排放点。

但日照市石材加工污染现状仍然十分严重,形势不容乐观。一是执法力度不够,关停治理决定没有执行到位,致使部分乡镇的石材加工户未按要求限期整改或停产治理,继续超标排污。二是现有的污染防治设施不达标。截至目前,日照市石材加工户现已建成大锯污染防治设施(沉淀池)914家企业,约占石材加工业的80%,但普遍存在着沉淀池不规范,容积太小,处理能力不够等问题,达不到治理标准,全市仅有806家办理了环保验收手续,占日照市石材加工业的70%。三是部分石材加工户的切、磨机未按要求设置沉淀池,切磨石材产生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对环境造成了极大污染,直接威胁着日照市生活饮用水源地的水质安全。

督导组要求,各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石材加工污染防治专题会议精神,按照 “四有” 工作思路,尽快查清石材加工企业的数量、规模,有无有效的治理措施,是否办理环保手续;对环境污染严重、没有治理价值的企业,采取停电、拆除生产设施等措施,坚决予以关闭;对项目选址存在严重问题的,责令限期搬迁;对没有污染治理设施或污染治理设施运转不正常、不能稳定达标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治理。对治理污染态度不积极、限期内没有完成治理任务的石材加工户,依法予以关停,对能够达标而没有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限期补办手续;尽快选择石材污泥和废石料集中存放场所,集中存放场所要有防渗、防扬尘等措施,以便于回用。整治效果定期向全市通报,确保今年12月底前圆满完成全市的石材加工污染综合整治任务。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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