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饰面用花岗岩矿业权不动产净残值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22 10:35:53   编辑:石材网

项目概况

随县饰面用花岗岩矿业权不动产净残值评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随州市曾都区舜井大道307号(原东城派出所办公楼四楼财务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C2021-03-21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1-03-001891

3、项目名称:随县饰面用花岗岩矿业权不动产净残值评估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50万元

6、最高限价:参照湖北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湖北省资产评估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规[2011]24号)规定收费标准,按照折扣率进行报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收费标准的50%。

7、采购需求:根据鄂办文【2018】2号文,对原15个矿业权矿区范围内原采矿权主体已灭失后所遗留的固定资产(仅限不动产)净残值部分,组织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净残值部分进行评估。按照属地就近、规模适中的原则,将原15个矿业权固定资产评估工作划分为3个标段(详见第三章:采购项目规格及要求):

标段1:明阳塘(康辉)、董家庄(金昌)、尖峰(瑞丰)的净残值评估。

标段2:唐王冲(福磊)、光宝山(三磊)、梨园岭(华飞)、联华村(神龙)、龙管(金汇)、耙齿岩(大东)的净残值评估。

标段3:马鞍山(广发)、白石岩(鸿发)、大岭(鑫福)、汪家寨(时代)、水石岩(刘氏)、梯子塔(圣地)的净残值评估。

8、合同履行期限:自双方正式签订服务合同至评估工作结束。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没有处于有关行政管理、司法部门限制投标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省级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从业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期内;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并提供在投标人单位缴纳近六个月的社会保险的缴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9或2020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按最近的年份提供);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至少六个月的缴纳证明);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以公告期内查询结果为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3月26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随州市曾都区舜井大道307号(原东城派出所办公楼四楼财务室)

3、方式:1个投标申请人只能对上述1个评估标段进行投标报名,否则,均无效。投标报名须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本人(委托代理人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根据“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要求,持以下资料原件,现场参加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副本);

3)《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4)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5)2019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6)最近连续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资金的发票或凭证;

7)“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企业信用记录查询记录截图。

上述报名资料需提供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

注:不符合报名资格的投标人,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其报名,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时,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1年4月12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4月1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02开标大厅(随县厉山镇北岗村随县人民政府东侧,0722-3339255)。递交人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经验证后接受,否则,其投标申请将会导致被拒绝。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随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zgsuixian.gov.cn/)“专题专栏”栏目中“公共资源交易”版块和《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随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石材产业管理办公室

地址:随县厉山镇灯塔社区

联系方式:0722-3339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浩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随州市曾都区舜井大道307号四楼

联系方式:1537728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15377283923

湖北浩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来源:随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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