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南华镇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05-01-27 00:00:00   编辑:石材网

1、中江县南华镇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经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川计政策函[2003]402号文件核准为委托公开招标。由中江县南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为项目业主面向国内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由中江县南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委托四川中江县宏基建设工程代理招标事务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 

2、招标工程概况: 
2.1 建设规模:道路总面积80993.1㎡ 
2.2 建设资金:本项目计划总投资900万元;为国家投资及自筹。 
2.3 建设地点:四川省中江县南华镇 
2.4 建设工期: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05年3月上旬;工期为120日历天。 
2.5 建设质量: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招标范围: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道路施工、桥梁、给水及上述所有项目的监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道路施工、桥梁、给水工程的合格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工程监理的合格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监理公司,均可报名参加投标。本工程划分为三个标段,1号标段为市政道路工程;2号标段为余家桥桥梁工程,3号标段为给水。所有投标队伍均可同时参加三个标段的投标。 

5、如果你单位愿意参加投标,请于2005年1月27日至2005年2月2日,每天上午9:00-11:00分,下午3:00-5:00分到四川中江县凯江镇人民东路49号4楼四川中江县宏基建设工程代理招标事务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节假日不休) 
5.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施工图纸另售,以上资料售后均不退。 
5.2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须加盖鲜章);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招 标 人:中江县南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       
办公地址:中江县南华镇人民政府         
法人代表:陈志军 
联 系 人:朱国志
电  话:13881085888 

招标代理机构:中江县宏基建设工程代理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江县人民东路49号                 
法人代表:林宁               
邮政编码:618100       
联 系 人:蒋及斌
联系电话:13700907108、0838-7210370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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