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市政建设管理处花岗岩坡边石、树围石、条石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16 21:03:45   编辑:石材网

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鹤岗市市政建设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鹤岗市市政建设管理处花岗岩坡边石、树围石、条石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鹤岗市市政建设管理处花岗岩坡边石、树围石、条石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RHZB2018-06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51-8469077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鹤岗市市政建设管理处

地址:鹤岗市

联系方式:白先生,1890468917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女士,0451-84690777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490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鹤岗市市政建设管理处花岗岩坡边石、树围石、条石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鹤岗市市政建设管理处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实施条例,对鹤岗市市政建设管理处花岗岩坡边石、树围石、条石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鹤岗市市政建设管理处花岗岩坡边石、树围石、条石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RHZB2018-068。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单项拦标价:300*150*1000坡边石95元/块;100*100*1000树围石35元/块;120*120*1200树围石45元/块;150*150*1000条石50元/块;150*100*1000条石45元/块,含税和运费。各型号石材采购总量约为贰万块,各型号石材需求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若有增补,增补数量以本次投标单价进行结算。)

4、招标内容:生产花岗岩坡边石、树围石、条石的厂家2家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6、交货时间:按采购人要求分批次供货,每次供货时间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个工作日。

7、交货地点: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次采购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国税或地税开具的完税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2015年-2017年,三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自行出具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

5、投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如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报名资格将被当场取消。

6、潜在投标人应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单位及法人和授权委托人前三年内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8、投标人提供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CMA检验报告;所投产品合格证;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及石材原料供货合同。

9、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可于2018年4月16日至2018年4月20日(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每天9:00-11:00,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由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全部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490号)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过期不候。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5月7日9:30分。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开标地点: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

六、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岗市市政建设管理处

地  址:鹤岗市

联 系 人:白先生

电  话:1890468917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490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451-84690777

日 期:2018年4月15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次采购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4、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国税或地税开具的完税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2015年-2017年,三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自行出具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5、投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如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报名资格将被当场取消。6、潜在投标人应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单位及法人和授权委托人前三年内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8、投标人提供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CMA检验报告;所投产品合格证;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及石材原料供货合同。9、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16日 09:00 至 2018年04月2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0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0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执行国家现行标准


来源:365中国石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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