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情紧急!矿山防汛划重点与防治措施!

发布时间:2021-07-23 15:32:37   编辑:石材网

近日,河南等地持续遭遇强降雨,郑州等城市发生严重内涝,一些河流出现超警水位,个别水库溃坝,部分铁路停运、航班取消,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汛形势十分严峻。

针对本次暴雨,多个部门纷纷上调灾害防御应急响应级别。

21日8时,自然资源部启动地质灾害防御Ⅲ级响应,派出工作组赴河北、山西、河南,会同相关单位和部驻守专家,及时提供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持指导。

应急管理部第一时间启动消防救援队伍跨区域增援预案,并派出由国家防总秘书长、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兼水利部副部长周学文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当地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21日2时,水利部将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指导有关流域和地区做好各项暴雨洪水防范应对工作。

21日3时,国家防总决定将防汛Ⅲ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Ⅱ级。

汛期历来是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易发、高发期。受强降雨等极端天气的影响,汛期容易发生尾矿库溃坝、垮坝等安全事故。如何确保矿山安全运行,这些汛期矿山安全知识一定要知道!

汛期煤矿水害防治

1.防治水制度建立及机构、人员配备情况

煤矿企业、矿井是否建立了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探放水制度、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应急处置制度及雨季巡视制度等;是否按要求配备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的矿井是否设立了专门的防治水机构,配备防治水副总工程师。

2.防治水基础管理情况

是否编制并组织实施煤矿防治水中长期规划(5年)和年度计划;是否按规定编制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矿井地质勘探报告是否完整;是否编制了矿井充水性图等5种必备的防治水图件和矿井涌水量观测成果台账等15种基础台账资料;是否把矿井及周边老空积水情况标注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是否制定和落实“一矿一策”、“一面一策”水害防治措施。

3.地表水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是否成立雨季“三防”(防洪、防排水和防雷电)工作领导机构并明确责任、落实资金、储备物资、建立队伍;雨季前是否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受降水威胁的矿井是否制定了雨季防治水措施;是否与当地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与矿井连通的采煤塌陷坑、塌陷裂缝是否填平压实;受河流、山洪威胁的矿井是否修筑堤坝和泄洪渠等防洪设施;矿井井口附近或者塌陷区波及范围的地表水体可能溃入井下时,是否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井口标高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的矿井是否采取可靠防御洪水措施;是否按设计要求充填并加固了井田范围内及周边已关闭的废弃煤矿井筒。

4.井下防治水措施落实情况

是否采用物探、钻探相结合的方法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井田范围内及周边采空区、废弃老窑积水等情况,尤其是资源整合技改矿井是否开展了老空水全覆盖排查;是否按规定留设各类防隔水煤(岩)柱;有无违法违规开采防隔水煤(岩)柱行为;采掘工作面是否按规定探放水,是否严格执行井下探放水“三专”要求,采掘作业前是否排除积水、消除威胁;煤层开采受老空水威胁时,是否严格落实查全、探清、放净、验准的老空水防治“四步工作法”,是否采取水患区域积水线、警戒线、探水线、停采线等“四线”管理措施;煤层开采受顶板水威胁时,是否实测垮落带和导水裂隙带发育高度,并有专项设计;煤层开采受承压水威胁时,是否采用微震、微震与电法耦合等监测技术建立突水监测预警系统,是否采取疏水降压、底板注浆加固等措施并用物探、钻探方式治理效果进行验证,确保超前治理到位。

5.矿井排水设备设施配备情况

是否配备与涌水量相匹配的水泵、排水管路、配电设备和水仓;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或者有突水淹井危险矿井是否在井底车场周围设置防水闸门,或者在正常排水系统基础上安设由地面直接供电控制且排水能力不小于最大涌水量的潜水泵排水系统;雨季前是否清理水仓、沉淀池和水沟中的淤泥,是否对全部工作水泵、备用水泵及潜水泵进行联合排水试验,是否对水泵、水管、闸阀、配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经常检查和维护;是否对防水闸门进行关闭试验,确保灵活可靠;是否定期检查防水闸墙,疏通泄水孔,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是否确保双回路供电的可靠性并配备应急救援电源,在极端天气是否严禁入井作业,严防停电导致人员滞留井下。

6.水害应急处置措施落实情况

是否制定并落实水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是否在雨季前开展水害应急预案演练;是否对职工进行出现透水征兆立即撤人的培训;是否按要求落实雨季“三防”各项措施;是否配备汛期抢险救灾所需的设备和物资;受地表水倒灌威胁的矿井在强降雨天气或者其来水上游发生洪水期间是否实施停产撤人。


来源:365中国石材网

更多一手石材新闻, 微信公众号“石材网石图APP”关注获得

免责声明:

凡标注来源本网的新闻转载时,请注明来源"石材网www.stone365.com",其他部分转载新闻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作者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