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地面石材、地面瓷砖及卫生间墙面瓷砖维修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18-05-24 17:17:31   编辑:石材网

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受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地面石材、地面瓷砖及卫生间墙面瓷砖维修服务项目”项目(项目编号:PYGP-2018-ZC-0232)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PYGP-2018-ZC-0232

项目名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地面石材、地面瓷砖及卫生间墙面瓷砖维修服务项目

项目联系人:覃老师

联系方式:022-88391127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兴道3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老师:022-28708539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4号楼191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覃老师:022-88391127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PYGP-2018-ZC-0232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5月10日

成交日期:2018年05月24日

总成交金额:16.2926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成交金额(万元)
1天津金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武清区石各庄镇石陈路1号16.29260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我司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收取服务费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志远、高连生、陈淑梅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服务地点: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

2.服务期限:2018年6月30日前维修完成(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质量要求:严格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检查验收。

4.维保期限:一年的免费上门维保,维保期内维修所需的材料费免费,7×24小时技术响应,15分钟内维修人员到达维修现场,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5.维修期间,供应商须严格遵守采购人作息制度,不得影响采购人正常办公秩序。

6.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1-15层地面石材、地面瓷砖及卫生间墙面瓷砖维修服务,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七、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365中国石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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