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草谷(人才大厦)幕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02 17:37:39   编辑:石材网

芳草谷(人才大厦)幕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芳草谷(人才大厦)幕墙工程已由洪发改投资核[2016]3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洪泽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芳草谷(人才大厦)

2.1.2建设规模:洪泽区芳草谷大厦共二十四层。幕墙面积约40452㎡,外立面装饰有玻璃幕墙、石材幕墙、铝板幕墙以及玻璃顶雨棚,其1-3层以玻璃幕墙与石材幕墙为主,铝板幕墙作为效果间隔其中,4层以上均为铝板幕墙,均突出墙面。玻璃幕墙均带铝合金骨架,石材幕墙与铝板幕墙均为钢骨架与结构做连接并做承力件。

2.1.3合同估算价:3420万元

2.1.4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合格

2.1.6本次招标只设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等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

3.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7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26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幕墙工程(厂房、住宅、商住一体公寓楼除外)。类似工程有效期为 3 年,计算的起始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日期为准,有效截止日期为 2018 年7月2 日。依据为: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三种资料(不限一种资料)只要能载明类似工程的造价即可。如果以上资料载明的类似工程造价不一致时,以业绩高的为准。投标人业绩以淮安市招投标CA 系统认证的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3.8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2017年7月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连续六个月及以上、授权委托人连续三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3.9投标人需出具其总部所在地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3.10投标申请人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登记,办理地址: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咨询人:张忠宝13861650890。投标单位异地CA证书激活具体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电子招投标CA锁自动激活的通知》。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使用新点软件请与王虎13852330837或陈超13770370470联系;使用广联达软件请与董倩15380802178联系。

3.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8 07 02  日至2018 07  13  日;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含施工电子图);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5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  07 16 09 00 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逾期不予接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携带制作本工程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密封的投标文件备份参加开标,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否则不予受理其投标。

5.2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5.3递交投标备份文件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开标室(淮安市洪泽区益寿路北侧、渤海路东侧,新华书店一楼、洪泽区气象局隔壁)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评标入围

本次评标入围方法、入围环节和入围数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s://www.jszb.com.cn/、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haztb.gov.cn/epointweb/和中国洪泽政府门户网https://www.hongze.gov.cn/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https://www.hzztb.cn/同时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洪泽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洪泽区人民路12号 地    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珠海路29#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 系 人:刘辉                               

电    话:18936049082   电    话:13338912345

2018年07 月02日
文件正文PDF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来源:365中国石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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