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 天宾商务中心一二号楼公共区域更换石材 (项目编号:jhzc-2018-015)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30 16:41:56   编辑:石材网

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 天宾商务中心一二号楼公共区域更换石材 (项目编号:jhzc-2018-015)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委托,天津市金环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天宾商务中心一二号楼公共区域更换石材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宾商务中心一二号楼公共区域更换石材

2.项目编号:jhzc-2018-015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包号采购目录简要技术要求预算(万元)
第1包其他服务本工程为天宾商务中心一、二号楼公共区域更换地面石材零星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43.4

三、项目预算

43.4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采购本国产品

采购本国产品明细: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原件; 2、供应商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原件 3、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4、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5、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提供2017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提供2017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否则其投标为无效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8-07-30到 2018-08-06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华天道8号海泰信息广场D座9层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按照公告要求携带供应商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授权委托人购买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8-08-10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8-08-10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华天道8号海泰信息广场D座9层902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文蔷

2.联系电话:022-23708679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0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平艳:83608766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金环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华天道8号海泰信息广场D座9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3708679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天津市金环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市金环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30


来源: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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