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出台,水头为重点发展区域,石井3处备选开采区

发布时间:2019-04-10 13:19:39   编辑:石材网

日前,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南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通知表明:《规划》已经《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安、安溪、永春、德化等四县(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批复》(泉政函〔2018〕165号)批准。请南安市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有关要求如下:

一、要牢固树立生态意识,统筹协调开发与保护的关系。一是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开发与利用并重,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先”的指导方针,合理安排矿产资源开发活动。二是要对矿产资源开发项目涉及环境保护、使用林地、安全生产、规划、水土保持等情况进行充分论证,不可盲目开发,避免造成不可逆转的资源环境损害。

二、要按照生态市建设的要求,加强矿山生态保护治理工作。一是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步伐,全面落实“边开采边治理”。二是要系统谋划和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的生态修复和土地复垦,实施石井、水头,丰州、霞美等矿山集中区“山水林田湖”综合整治工程包,力争在2025年前全市废弃矿区基本得到景观和生态修复,废弃采矿迹地得到整治再利用。

三、要严格按照《规划》实施,确保规划目标和措施落实。一是要全面落实分区管理、总量调控、准入控制等各项规划部署,严格将《规划》作为采矿权设置审批的前置条件,清理关闭非法采矿活动,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布局,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二是要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综合运用土地矿产卫片检查、动态巡查、视频监控、GNSS核查等手段,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违反《规划》的行为。在《规划》实施过程中,确需对《规划》进行调整的,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根据《规划》总则,《规划》适用范围为南安市行政区域,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附件中所列南安市分布的矿种。本次《规划》以2015年为规划基期,2016~2020年为规划期,展望到2025年。

在《规划》第三章“矿产开发与资源产业布局”中,以水头镇为中心,拥有石材加工企业1350多家,规模以上233家,2015年生产饰面石材约9700多万平方米,年工业产值约150亿元,预期工业产值将于2020年达到200亿元,2025年达250亿元的水头石材加工矿业经济区,被列为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石井3处临时用矿备选开采区

在《规划》第四章中,石井设置3处临时用矿备选开采区,专供保障厦门翔安机场、南安海峡生态科技城填海工程所需土石方,开采总量9000万立方米。3处备选区均位于石井镇院前村,分别是石井镇眠虎山、石井镇小光山1号、石井镇小光山2号。

在《规划》第五章中,石井、水头同列为生态环境重点治理区,治理目标主要为:每年筹集治理资金,实施矿区分段分级拦渣和分级拦砂办法,减少废土、废石、废砂对水库和溪沟下游的影响;鼓励、支持利用石材矿山排放的大量废石加工成建筑石料。同时要求,在2020年-2025年,继续组织实施石井杨子山矿区生态景观修复。

在《规划》第六章的“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中,建设目标包括:到2019年完成南安市绿色矿业示范区的建设,基本建立绿色矿山标准体系和管理制度,研究出台配套绿色矿山建设的激励约束政策;到2020年基本形成绿色矿山格局,南安市70%以上大中型矿山基本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小型矿山企业按照绿色矿山条件严格规范管理;到2025年,南安市80%以上大中型矿山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矿山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矿区土地复垦水平全面提升,矿山企业与地方和谐发展。



来源:天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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