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发布,问题来了,石材企业用水哪来的?

发布时间:2019-07-15 11:18:15   编辑:石材网

日前,国家发改委、水利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国家节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到2020年,节水政策法规、市场机制、标准体系趋于完善,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23%和20%,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1%以上,节水效果初步显现;到2022年,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6700亿立方米以内,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初步建立;到2035年,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7000亿立方米以内,水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国家发改委、水利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国家节水行动方案》的通知

《方案》表明:“我国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供需矛盾突出,全社会节水意识不强、用水粗放、浪费严重,水资源利用效率与国际先进水平存在较大差距,水资源短缺已经成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制约。”

《方案》提出:“大力推进农业、工业、城镇等领域节水,深入推动缺水地区节水,提高水资料利用效率,形成全社会节水的良好风尚,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方案》重点行动表明:“2019年底,出台重大规划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加强对重点用水户、特殊用水行业用水户的监督管理。以县域为单元,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到2022年,北方50%以上、南方30%以县(区)级行政区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

那么,问题来了,石材企业用水哪来的?

是自来水?地下水?循环用水?还是废污水再生利用?

只能说,各家石材企业的用水来源都不一样。大家也可以在本文下方发表留言,看看大家的用水来源是哪种居多?

点击图片,查看《石材加工企业安全环保达标基本条件》

根据中国石材协会发布的《石材加工企业安全环保达标基本条件》要求,石材企业的生产用水配置独立的循环水及净化处理系统,生活污水满足DB12/356-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CSBZ001-2013《石材行业清洁生产技术规范》的要求。

其中,污水处理系统的建设包括:

1)工厂需根据产品类别、设备用水量及产生污泥量配置相应的污水处理设备(大理石加工厂宜采用竖式分离干燥石粉处置装置,花岗岩加工厂宜采用榨泥设备实行干渣分离)及循环水系统。

2)循环池的建设。循环池应用混凝土浇灌,防止生产废水渗入地下;同时应配套建设防雨棚,循环水池应设置四周围堰,围堰须高于池面30厘米,不得留有排水口、溢流口及其他形式的排放口,保证生产废水"零排放"。

3)干渣场的建设。需储存干渣的企业,应规范设置干渣场,干渣场地面应铺设混凝土,建设防雨棚,干渣场应建有不低于1.5米的三面护砌围墙,防止渣粉扬散,干渣场四周应建设排污水沟,保证渗漏污水全部回流循环池。

4)给排水及配套管网的建设。厂区要设置雨水收集系统,实行雨污分流。环厂区雨水沟应砖砌水泥抹面,并加强厂区卫生防护,防止雨水管道堵塞和生产污水渗入,严禁设置生产污水外排放口。

此外,《方案》还要求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改造,完善供用水计量体系和在线监测系统,强化生产用水管理。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及再生水回用改造,推进现有企业和园区开展以节水为重点内容的绿色高质量转型升级和循环化改造,加快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


来源:365中国石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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