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刷漆事件后,新泰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山石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9-08-15 10:17:32   编辑:石材网

近年来,国家一直提倡“绿色矿业发展”模式。要求大家在合法开采的前提下,用规范的管理让周围百姓与矿山和谐共处。然而在新泰,当地人为了体现绿色矿山,居然将一整座矿山涂上了绿漆。

7月30日上午11点,记者在新泰市黑石山子村北侧一处石料厂看到,整个石料厂周边的石头上全部被刷上了绿色的油漆。
航拍画面显示,整个石料厂占地数十亩,一大片采石毁坏的山体呈现出异样的绿色。


为什么要在石块上刷绿漆呢?新泰市昌盛石料厂会计介绍,石头刷绿漆是因为环保检查。一位卡车司机介绍,这些绿漆是去年刚刷的,航拍的时候能显示绿色

应付环保检查、蒙蔽卫星监测,那么这家石料厂有没有开采手续呢?石料厂负责人表示,他们采矿、环评手续一应俱全。
此事一爆出,网上瞬间就炸了锅,各领导对这件事也十分关注。如今,这件矿山刷漆事件过后,新泰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山石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领导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泰安市委、市政府关于持续推进山石矿山综合整治工作的要求,新泰市政府出台了《新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山石资源管理工作意见》。

一、文件出台背景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环境的保护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市存在着程度不一的盗采、乱采山石矿产资源的现象,对我市市场经营秩序与生态环境保护产生了一些影响。对此,亟需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从根本上解决生态恶化、管理粗放、经营混乱的问题。

二、文件出台目的

《意见》提出,通过对全市山石开采企业的整合、对砂石加工企业的整顿监督,建立健全相关产业体系,成立专门的管理服务平台,严格落实泰安市山石矿山综合整治工作要求,对全市各类山石矿山实行统一管理,对各类涉石工程产生的山石实行统一处置,规范山石矿产资源市场生产经营秩序,加强我市山石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及监督管理,加强对我市国有资源的保护,实现“生态改善、集体受益、群众满意、企业增效、财政增收、科学发展”的目标。

三、文件出台依据

为加强我市山石矿产资源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水平,规范山市场秩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以及监督权,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新泰市山市矿山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出台了《新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山石资源管理工作意见》。

四、文件主要内容

《新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山石资源管理工作意见》主要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是对我市山石开采企业与管理服务平台(即新泰市平阳建材资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在运营及监督模式上提出的要求,包括统一管理、总量控制、成本核算、集中销售、分类征收等五个方面,要求山石开采企业规范生产流程,自觉接受管理平台监督;平阳建材应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开采企业开采成本及所得收益进行核算、提报、上缴。

第二部分是对我市的渉石工程及机制砂加工提出的管理方案及要求,《意见》提出,涉石工程包括我市的土地整治、工矿废弃地复垦、矿山复绿、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等项目,以上项目产生的石材统一由平阳建材进行接收、处置,并与相关渉石企业及乡镇政府签订处置协议,统一销售后所得收益按照规定上缴市财政;对进行机制砂加工的企业提出了五项要求,加工企业必须满足相关条件才能进行机制砂的加工及销售。

第三部分是对我市各职能部门提出的工作要求,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强化集中管理和强化执法监管。《意见》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局、行政审批局、国有资产运营中心、市供电公司等部门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包括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增强监管及执法力度、严格履行部门职责等。

五、文件出台意义

《新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山石资源管理工作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市矿山资源整合工作开启了新的阶段,对全面加强我市山石矿产资源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六、后续工作考虑

在《意见》正式下发实施后,将由我市各职能部门与新泰市平阳建材持续跟进工作进度,并逐步建立群众信访举报制度,确保各山石开采企业、砂石加工企业依法生产、绿色生产,稳定供需关系,协调市场秩序,对违法生产经营的企业及个人严惩不贷。

原文如下:

新泰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山石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

新政发[2019]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驻新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山石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监督管理,规范山石资源开采秩序,根据泰安市委、市政府关于持续推进山石矿山综合整治工作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凝心聚力推进山石资源集约化经营、智能化管理、高质量发展,从根本上解决生态恶化、管理粗放、经营混乱问题,打造生态环保、群众满意、管理规范、质效提升的绿色产业。

二、目标任务

严格落实泰安市山石矿山综合整治工作要求,对全市各类山石矿山实行统一管理,对各类涉石工程产生的山石实行统一处置。在山石矿山企业、涉石工程承担单位同管理服务平台签订服务协议的基础上,实施科技管控、有序运营,实现“生态改善、集体受益、群众满意、企业增效、财政增收、科学发展”目标。

三、运营模式

(一)山石矿山。以新泰市平阳建材资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阳建材)为管理服务平台,负责对全市山石矿山资源扎口管理和一体化运营。

1.统一管理。

1)签订协议。本着公平诚信、合作共赢原则,平阳建材依法与各山石矿山采矿权人签订统一营销服务协议,将山石矿山销售纳入平阳建材实行扎口管理。

2)源头管控。平阳建材对经山石矿山综合整治整合后新建的矿山,安装视频监控、车辆定位、地磅监测等电子设备;对经山石矿山综合整治整合后备采的矿山和涉石工程项目,在主要道路出口安装视频监控,进行源头管控。

3)中心总控。开发建设“数字矿山”智能管控系统,在平阳建材设立山石资源监控中心,将矿山开采加工、运输车辆吨位、人员身份、产品识别、银行结算、车辆逃逸等信息全部联网,运用视频、称重、收费、车辆识别、防逃逸、实时稽查等管理功能,及时向银行、磅房、检查站、巡查执法人员下发相应指令,为集中扎口运营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2.总量控制。山石矿山企业严格按照《采矿许可证》批准的生产规模、年度开采计划进行生产,有关部门单位以“数字矿山”智能管控系统远程监控为主要手段,以炸药、电力供应和GPS卫星定位坐标比对为辅助手段核准并控制开采生产总量,力求市场需求与产销量平衡,提升山石资源开发综合效益,实现对矿产资源的保护利用。

3.成本核算。平阳建材会同市财政、国资、审计等有关部门单位,在充分考虑建设用地、设备折旧、环境治理成本、安全设施投入、产品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科学核定矿山生产经营综合成本,作为各山石矿山企业经营运作的依据。

4.集中销售。平阳建材成立山石价格监事协会,会同市发改、财政、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单位,在广泛调研市内外市场供应需求、销售价格,综合考虑各山石矿山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基础上,制定统一的矿产品销售价格,并根据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适时进行调整。

平阳建材作为扎口管理平台公司,依法依规对全市所有山石矿产品进行统一销售,销售收入返还山石矿山企业成本(按服务协议约定数额)后,7O%返还山石矿山企业用于缴纳税款和企业利润;2O%作为平阳建材管理服务费用;10%作为乡镇街道辖区安全、环保、信访稳定、管理等工作经费。平阳建材缴纳各项税款及附加、据实列支公司运营、智能监控系统开发维护等费用后,其余收益次月依法上缴市财政。

5.分类征收。平阳建材管理服务平台按照服务协议约定代扣各山石矿山企业税款,依规入库并按时进行财务结算,定期将山石矿山企业纳税情况进行公开,接受生产经营(投资)者的监督。

(二)涉石工程。全市范围内的所有土地整治、工矿废弃地复垦、矿山复绿、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等涉石工程产生石材统一由平阳建材统一接收、统一处置,涉石项目施工单位要与乡镇街道和平阳建材签订工程涉石处置协议,平阳建材会同工程所在乡镇街道组建工程涉石管理队伍、明确专人对每个项目进行监管,对确定工程涉石运输队伍、运输路线、运输车辆统一标识,统一安装GPS定位设施进行监控。工程涉石销售价格由平阳建材提出,由市财政、发改部门联合审定,销售收入全额上缴市财政,石材的管理、加工等成本由平阳建材提出,由市审计部门予以审定,市财政部门按审定值予以兑付,其余收入专项用于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所需的石材,原则上由施工单位按市场价统一向平阳建材购买,特殊情况需经工程主管部门批准后,在本工程范围内自采自用,结算时根据审定工程使用石材方量按市场价予以扣除,其中社会资本实施的项目从指标收益中予以扣除,财政投资的项目直接从拨款中扣除。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山石矿山统一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山石矿山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巡查督导、税费征管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山石办”),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履行矿山监督管理职责,维护山石管理秩序,对有关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进行量化考核,组织做好山石管理日常工作。

(二)强化集中管理。建立涉矿涉石项目会商机制,市财政、发改、工信、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部门单位及有关乡镇街道在审批新上或扩建矿山、石子加工以及涉石矿山恢复治理、工矿废弃地复垦和土地整治等项目之前,须先上报市山石矿山统一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按照规定依法办理项目审批手续。凡未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通过而擅自审批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三)强化执法监管。建立山石监管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山石办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实地督导。有关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联合综合行政执法、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单位严肃查处私挖乱采、偷采盗采山石资源、流动加工经营山石、借工程之名私采山石等行为,配合做好本辖区内山石矿山的规划选址、土地征用、建设维护、协调服务及运营日常监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山石矿山有关手续的规范办理,监督矿山严格按照批复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有序开采,协调配合市行政综合执法部门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无序开采和以项目施工名义开采等行为,要加大山石矿山企业的整合力度,积极引导山石矿山企业主动纳入管理平台。市公安部门要严肃查处非法使用爆炸物品行为,加大道路巡查力度,重点打击车辆超限运输,加强对山石矿山企业及重点区域的治安管理和巡查,严查无合法山石矿石来源的车辆。市税务部门要做好山石矿山资源税收的征收与监管工作。市交通运输部门要把规范车辆源头装载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加大道路巡查力度,重点打击车辆超限运输等行为。市生态环境部门要履行环保职责,指导山石矿山企业,落实环境保护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完善环保许可审批手续,强化对生产矿山环保达标的监管。市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有采矿许可证的山石矿山开采加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加强爆炸物品管理,凭山石办信函为企业供应爆炸物品,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市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做好矿山地面以上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对山石非法开采的整治力度,坚决取缔违法违规开采加工山石行为。市行政审批部门要做好山石矿山开采加工企业项目的立项等手续办理工作,做好整合后山石矿山企业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工作。市国资运营部门要牵头抓总,做好平台公司的监管工作,提高运营水平,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市供电部门要加大山石企业供电管理力度,对符合要求的山石矿山企业,凭山石办信函供应电力,如山石矿山企业存有违法违规行为,应按照山石办要求,立即停止电力供应。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沟通、通力配合,共同做好山石矿山和涉石工程的监管等工作。各山石矿山企业要严格履行环保、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生产管理技能,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格按照生产验收标准整改提升,达到环保、安全要求;要按照“边开采边治理、谁开采谁治理”原则,以建设“绿色矿山”为目标,实行造景式开采,生产经营与复垦绿化同步进行。涉石工程承担单位要明确专人对项目区范围内的石材进行管理,严禁擅自加工,严禁对外销售,残留山体废料清理要征得山体所在村民委员会同意,严禁开采新的山体;项目开工前须在明显位置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范围、批准单位、清理总量、用途、起止时间、中标单位、工程涉石处置方案等信息),并在项目区关键位置安装固定监控设施,由平阳建材出具相关证明,否则不予立项、报验。对全市非法开采、加工、销售、运输山石资源实行有奖举报制度,经核实举报属实的,视情况给予举报人1000至20000元人民币奖励,奖励资金由市财政从罚没收入中予以列支。(举报电话:7221539,举报邮箱:xtzfjzszd@163.com)。

(四)强化督导考核。加强对有关乡镇街道、部门单位的督导、考核、问责,因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造成山石管理秩序混乱被群众举报、媒体曝光、上级查办或其它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新泰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日


来源:新泰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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