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天津外国语大学校舍屋面防水及部分设施改造工程

发布时间:2017-02-20 15:45:10   编辑:石材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外国语大学校舍屋面防水及部分设施改造工程 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津发改社会[2016]513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外国语大学 ,建设资金为846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外国语大学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天津外国语大学校舍屋面防水及部分设施改造工程,该项目对校区内38栋建筑物屋面及部分设施进行改造,主要涉及屋面改造15421平方米,内外檐粉刷和地面改造37981平方米,卫生间、水房整修81间,护栏、防盗窗更新68个,安装避雷网1554米,更换楼梯石材踏步170平方米等。立项总投资额为846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外国语大学马场道校区和滨海校区两个校区范围内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外国语大学校舍屋面防水及部分设施改造工程,本标段改造面积为53572平方米,本标段投资额846万元。最大单体面积16509.67平方米,最高高度40.2米,最大单跨跨度8米,层数10层,无地下工程。本标段对校区内38栋建筑物屋面及部分设施进行改造,主要涉及屋面改造和内外檐粉刷和地面改造,更换楼梯石材踏步,卫生间、水房整修。招标范围包含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通风工程、弱电工程及各种配套管线的预留预埋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2017年03月31日 至 2017年10月31日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际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资格: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5、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正项目经理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3)正项目经理均应具备有投标资格的IC卡;(4)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本标段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市行政许可中心二楼建设工程投标服务办公室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02月2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 年 2 月 20 日 至 2017 年 2 月 24 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02月27日2017年03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14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9层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另行通知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另行通知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另行通知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外国语大学(公章)

法定代表人:修刚(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17号

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刘冰电话:23280279

传  真:23280279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杨连仓(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9层

邮政编码:300191联系人:赵煜电话:23690886-895

传  真:23691018

日期:2017 年 2 月 20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受理负责人:石彤

电话:23661595传真:23661595电子邮箱:tjjszbz1@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增1号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大厦6楼605室


来源:搜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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