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紧急救援中心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发布时间:2004-11-03 00:00:00   编辑:石材网

攀枝花市紧急救援中心筹备领导小组负责筹建的攀枝花市紧急救援中心工程,已通过四川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川计社会【2003】868号”文批准建设,并核准招标事项,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和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人。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 工程名称:攀枝花市紧急救援中心工程 
2. 工程建设地点:攀枝花市东区大河北路三村 
3. 本工程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390平方米,控制投资200万元。 
4. 项目资金来源:国家及地方财政拨款,已落实。 
5. 计划开工日期为2004年12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05年5月31日,工期180个日历天。 
6.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二、招标范围: 
1. 施工标段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装饰及安装工程。 
2. 监理标段招标范围: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凡具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监理企业,均可参加上述工程项目的施工或监理投标; 
2. 施工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3. 监理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方式投标。 

四、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五、投标申请人可从招标代理机构攀枝花市泰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04年11月2日至2004年11月8日(北京时间:8:30-17:30 节假日不休息) 
六、报名时请携带如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的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注: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印章。) 
七、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1000元,当投标人退还全部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 
八、投标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施工标段应提交人民币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监理标段应提交人民币伍仟元的投标保证金。 

招 标 人: 攀枝花市紧急救援中心筹备领导小组 
地  址: 攀枝花市东区大河北路三村60号  
联系电话: 0812-2238039、2238040     
传  真: 0812-2238459 
联 系 人: 方元、李志强 
招标代理机构: 攀枝花市泰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攀枝花市炳草岗江南二路世纪大厦12层 
联系电话: 0812-5100150、5100151     
传  真: 0812-5100150 
联 系 人: 熊建林、曹芳 


来源:互联网

更多一手石材新闻, 微信公众号“石材网石图APP”关注获得

免责声明:

凡标注来源本网的新闻转载时,请注明来源"石材网www.stone365.com",其他部分转载新闻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作者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