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石材专业08级(中专班)学生毕业顶岗实习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7-07 00:00:00   编辑:石材网

全国工商联石材业商会文件

秘字(2010)09号

各石材及相关企业:

我国首批石材中等专业学历学生经过两年努力学习,已修习石材专业系列教材课程科目所含的基础知识,即将进入毕业生产顶岗实习阶段。我国石材行业将迎来本行业第一批经过系统正规教育培养的专业技术与技工复合型新人才。

全国工商联石材业商会专家委员会与学校方将于2010年6月28日在河南省郑州市召开“我国首批石材专业学生毕业生产顶岗实习名额安排工作会”。会议包括企业参观考察学校办学设施、与学生见面、现场招聘等内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接受学生的企业应是管理较完善、生产设备较先进、有一定经济实力并且能负责安排好实习期间学生的生活事宜的石材骨干企业;

2、按国家教育部规定,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应享受与企业同岗位员工相同的工资水平和保险与劳保福利待遇;

3、 得到学生顶岗实习名额的企业,应向专家委员会交付培养费,具体标准为:每个学生1200元人民币;

4、 拟接受学生的企业请尽快安排参会人员并于2010年6月20日前将回执填好,邮寄或传真到专家委员会办公室或以电子邮件方式传回到专家委员会,具体联系地址如下: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西路48号院金隅国际E座1705室

邮编:100102   邮箱:sczjwyh@sina.com   联系人:刘嘉玮

电话:010-88084348   13901123668   传真:010-88084119

5、 参会企业费用自理。

全国工商联石材业商会秘书处

2010年6月12日

附件:照片 .doc

照片.doc

参 会 回 执 单.doc

(石材网 www.stone365.com)


来源:中华全国工商联石材业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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