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审判用房干挂石材幕墙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1-08-31 00:00:00   编辑:石材网

招标代理:沈阳精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

报名截止:2011-09-02

所属地区:辽宁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商业咨询服务

项目名称:新建审判用房干挂石材幕墙项目(网上报名)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审判用房干挂石材幕墙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工程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建审判用房干挂石材幕墙项目(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2.2工程规模:

房屋建筑工程:结构:跨度:层数:其他。

2.3合同估算价为万元。

2.4招标范围:新建审判用房干挂石材幕墙项目。

2.5工期要求:2011年9月5日开工至2011年11月5日竣工,计划工期62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要求设计施工一体化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专业施工资质;设计资质甲级建筑幕墙设计。施工招标要求提供设计资质的,且仅为深化设计

3.4报名其他条件资质要求:甲级建筑幕墙设计资质及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必须网上报名并且授权人本人携带有效的(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企业资质证书原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4)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原件、(5)一级建筑建造师证书原件、建造师安全考核证书原件、具有相关设计专业的高级工程师(6)法人代表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为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11年9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即日起至2011年9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按照本招标公告的要求,持本单位介绍信和在沈阳精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浑南新区浑南四路1号富腾国际大厦B座2110(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明湖街8号二楼)(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

联系人:韩清晨

电话:85819898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精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四路1号B座2111室

邮编:110180

联系人:张涛、刘丽

电话:024-83812525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导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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