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蛟河市法院针对天岗石材产业,创新开展了“四元调解”工作法,依托天岗法庭,统筹行业商会、天岗经济开发区总工会、石材行业监管部门、石材行业资深专家力量,助力石材产业健康发展。
一是打造“法庭+商会”调解模式。充分发挥商会调解主体之间信息对称作用,与吉林天岗石材产业联合会共同开展诉调对接活动,签署了《涉企纠纷联合化解共建协议书》,聘用了5名商会分会长、党支部书记作为法庭特邀调解员,对其分片地域内涉石材企业纠纷先行调解。同时调解员还积极从个案中吸取经验教训,促进行业规则的制定和完善,逐步打造以非诉解纷方式为主的行业自治格局。2024年上半年涉石材企业纠纷调解率提升至74.42%,同比增长18.95%,较比全省商事案件平均调撤率高出19.8%。
二是建立“法庭+工会”调解工作室。由于劳动类纠纷中工人普遍受伤较为严重,致残率达到95%以上,需要通过司法鉴定来明确赔偿基础,审理期限较长的特性。联合天岗经济开发区总工会,建立了通过“法庭+工会”调解工作室,已通过总工会对工人的亲和力,消除工人对企业的抵触情绪,还能以直接商定赔偿金额的方式提高结案效率。2024年以来,涉石材企业劳动类案件平均结案时长28.12天,对比去年同期缩短55.09天。
三是构筑“法庭+行管”调解力量。充分发挥行管部门的专业优势,为成功调解奠定坚实基础。一方面借助行管明确涉企纠纷双方的主体资格,对纠纷双方的过错程度作出专业判断,及时帮助行管部门发现企业经营的隐患。另一方面,借助行管部门的督导职能,督促企业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助理执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2024年以来,主动排查涉案企业安全隐患11处,下发整改意见书3份,成功督促13个案件当事人履行标的额187.9万元。
四是设立“法庭+专家”调解组合。针对调解难度大、当事人对立情绪激烈的案件,天岗法庭邀请一名具备20年石材行业管理工作经验与5年司法调解工作经验的“行业专家”,专门进行调解。依靠其丰富经验有效找到纠纷产生的根结,再通过最高院案例库对比类似经典案例,寻求双方利益的平衡点,提高调解效率。2024年上半年息诉服判率提升至96.16%,同比增长11.84%,较比全省平均息诉服判率高出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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