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6.7亿,浙江年产950万吨花岗岩矿被国企竞得!

发布时间:2024-01-15 14:51:37   编辑:石材网

2024年1月11日,浙江省遂昌县云峰街道下马村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被遂昌经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42200万元竞得。该矿出让资源量5570.6万吨,出让时间为7年。生产规模为950万吨/年。据悉,竞得人还需缴纳政策处理费用合计25030万元,合计费用6.72亿。

据了解,遂昌经盛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2月04日,许可项目:包括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等。是由遂昌县经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的国有企业。

一、基本信息:

采矿权名称:浙江省遂昌县云峰街道下马村建筑用花岗岩矿

采矿权位置:遂昌县云峰街道下马村、东姑村、龙祥村

出让期限:7年

资源储量:矿区范围内共计出让资源量5570.6万吨,其中建筑用花岗岩矿控制资源量3262.5万吨,风化壳(宕碴)控制资源量2308.1万吨,剥离量150.2万立方米。

设计规模:950万吨/年

竞得人:遂昌经盛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交价:42200万元

从出让公告获悉,遂昌县人民政府云峰街道办事处已完成矿区范围内所涉及政策处理工作,并承诺保障竞得人能按时顺利进场。根据遂昌县人民政府云峰街道办事处关于政策处理方案的请示(云街办〔2023〕6号)及遂昌县人民政府关于政策处理方案的批复(遂政发〔2023〕57号),政策处理费用合计25030万元。

现场图

项目位置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要求:

1、采矿权竞得人需严格按照《浙江省绿色矿山管理办法》(浙自然资规〔2022〕5号)、《关于全面推进矿山数字化建设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22〕104号)等要求进行智能化绿色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修复改善矿区环境,美化开采区地表景观。矿山正式投产6个月内完成智能化绿色矿山建设及相关工作。

2、采矿权竞得人需严格按照《浙江省矿山粉尘防治技术规范(暂行)》要求,做好矿山粉尘防治。矿山凿岩、机械采掘、石料铲装等环节必须采取喷淋抑尘措施。矿区内装运、振动、破碎、筛分、储运等环节应全程封闭,采用湿式作业。矿区专用道路及成品料堆场应做到地面硬化。

3、采矿权竞得人需严格按照评审通过的施工设计方案要求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必须严格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对矿区范围内的资源进行开采,在矿山关闭的同时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每年12月31日前向遂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实施情况。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账户,金额为2080.66万元,计提标准按浙财综〔2020〕14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卫星图

4、本项目产生的剥离物及固废物需要合理堆放,不得随意倾倒,堆放场所由竞得人根据需要与当地政府协商解决,堆放过程中需严防各类次生灾害的发生,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采矿权竞得人在矿山开发利用时需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所需费用自行承担。

5、本项目约361.6万立方米花岗岩石料可作为荒料综合利用,该部分资源量按建筑用花岗岩与荒料进行评估后两者差价为3466.37万元,已计入挂牌起始价。若实际开采所得荒料量多于361.6万立方米,竞得人应与遂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补充合同,并补缴出让收益。

6、本采矿权J15-J21边界与浙江省遂昌县云峰街道龙板山矿地综合利用项目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共界,采矿权竞得人需与该矿业权人签订安全生产协议,统一共界区域开发利用方案,并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统筹实施采矿权的开采与生产,严格落实各方责任,保障生产安全。根据施工设计方案,矿区东侧及南侧有两块区域为机械开采区,禁止爆破。


来源:365中国石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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