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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材的控制使用

发布时间:2008-01-02 00:00:00   编辑:石材网

我国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国际放射防务委员会(ICRP)的规定,即每一个人一年接受的放射性辐射剂量不能超过1mSv。这1mSv的辐射剂量是自然界的物质放射性和人为制造的放射性对一个人一年能接受的最高限量,超过这个基本指标将造成对人的伤害。在这个基本前提下,就要对人类环境中的材料进行控制使用,这就必须有一个指标,这个指标是按照这样的理论推导出来的:人类接受全部放射性60%来自自然中,40%来自后天的人类生活,如生产、生活中的材料。自然界的放射性无法逃避,那么只有对40%的那部分,即人类后天的生产、生活中使用的材料进行控制。石材由于作为一种生产、生活材料必然也应当列入控制使用范围。

对石材控制使用其实并不是对所有的石材都进行控制使用,2001年底由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卫生部工业卫生实验所、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共同编制的《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01)国家标准中规定,只对花岗石的放射性进行检测,因为制订该标准时曾对49456个监测点和66526间住宅进行了观察,还进行了1993批次的产品检测,以及参照历年石材的检测数据,尤其参照国际上对石材的控制经验和数据,发现大理石、板石、人造石砂岩、合成石、再造石的放射性均在安全范围内,只有很少一部分花岗石的放射性超过标准。因此,《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01)标准中规定只对花岗石进行放射性检测,别的石材放射性一律免检。也即只对花岗石进行分类控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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