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人民检察院主入口石材幕墙工程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20 17:33:34   编辑:石材网

湘潭市人民检察院主入口石材幕墙工程(政府采购编号:潭市财采计(2017)0799号,委托代理编号:HNTD2017051)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人民检察院主入口石材幕墙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17)0799号

委托代理编号:HNTD2017051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项)

预算(元)

整包

湘潭市人民检察院主入口石材幕墙工程

1项

378851.19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整包

湘潭市人民检察院主入口石材幕墙工程

湘潭市人民检察院主入口石材幕墙工程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1、质量:合格工程

2、保修:按国务院279号令进行保修。

1、本工程施工日历工期各为30日历天。

2、项目现场:湘潭市人民检察院内。

3、合同付款: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

否(   )

是(  )

否(√)

是( √ )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4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配备参照湘建建[2015]57号文执行,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上述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不一致或者没有注明单位名称的,须提供缴费有效时间段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推行的“三证合一”情形(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证明材料中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第4条社会保险费相关证明材料。

6、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推行的“五证合一”情形(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的,证明材料中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7、《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密封签署完整,并另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1)。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122217(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通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湘潭市雨湖区解放南路289号二号办公楼三楼303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确定后的供应商由采购方采用电话联系的方式发出邀请后到指定地点购买谈判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

2、供应商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3、各供应商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到信息管理科进行变更备案。

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5、供应商须在2017年12月22日17时(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并在2017年12月22日17时(北京时间)前携带本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办理完成“三证合一”的企业携带印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网络查询页面(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有效的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仅省外企业提供),以上原件和加盖公章的一份复印件,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管理科完成审核备案。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湘潭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何永红  

联系电话:1370732398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通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湘潭市雨湖区解放南路289号二号办公楼三楼303室

联 系 人:刘灿 

电    话:0731-58201406


来源:365中国石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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