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城市公园周边人行道(新城东路-太湖西路)改造工程(监理)

发布时间:2017-12-25 11:14:38   编辑:石材网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开发监理[2017]12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发区城市公园周边人行道(新城东路-太湖西路)改造工程(监理) 已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发展和改革局 津开计项批[2017]16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本建设中心,建设资金为420.0000 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泰达市政有限公司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本建设中心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拆除原人行道,新建花岗岩石材人行道7000㎡。本工程投资概算336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开发区城市公园周边人行道(新城东路-太湖西路)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对工程施工及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实行“四控、两管、一协调”的监理职责,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18年02月01日 至 2019年09月30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18年09月30日 至 2019年09月30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 , 资格: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安全总监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安全总监可由总监驻场代表兼任;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应单独配备安全总监一名。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有效期内“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备案证书”。5、总监驻场代表、安全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备案证书”。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安全总监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总监任命书。6、总监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应具备有投标资格的IC卡。7、总监驻场代表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应具备有投标资格的IC卡。8、外地监理企业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或“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 业绩要求:近三年投资额300万以上的人行道或道路监理工程 ,本标段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不接受窗口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 年 12 月 21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27 日。
5.2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7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12月28日2018年01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14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开发区盛达街45号天津泰达市政有限公司205室(文件逾期不售) 获取文件。
6.3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文件不接受邮购。

招 标 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本建设中心(公章)

法定代表人:唐海军(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档案馆9楼

邮政编码:300457联系人:王颖电话:25202193

传  真:25202193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泰达市政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吕喜正(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盛达街45号

邮政编码:300457联系人:刘扬电话:66226134

传  真:66226134

日期:2017 年 12 月 21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王光华

电话:25208732传真:25208700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9号A区11楼


来源:365中国石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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