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山白玉皮划艇运动休闲基地公共设施建设工程设计采购石材900㎡

发布时间:2018-01-02 11:44:58   编辑:石材网

寿山白玉皮划艇运动休闲基地公共设施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2017年12月28日
招标编号:卓知〔2017〕招第ND143号
开标时间:2018-01-19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屏南县寿山乡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宁德市

寿山白玉皮划艇运动休闲基地公共设施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卓知〔2017〕招第ND14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寿山白玉皮划艇运动休闲基地公共设施建设工程已由屏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屏发改投资〔2017〕6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屏南县寿山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屏南县寿山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寿山白玉皮划艇运动休闲基地公共设施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2.2.建设地点:屏南县寿山乡白玉村。

2.3.建设规模:

2.3.1. 寿山白玉皮划艇运动休闲基地公共设施建设工程范围为白玉村面积约13.6公顷。

(1)夜景工程:包含公路绿地、村庄入口、公共服务设施(建筑)、沿溪两岸景观带等区域;

(2)建筑工程:新建仿古建建筑(3栋),总建筑面积700㎡,立面整治(传统建筑)面积3850㎡;

(3)铺装工程:广场、步道(石材)900㎡,停车场(沥青)面积2000㎡;

(4)绿化工程:园林绿化(含道路和村庄)18800㎡,农业大地景观(四季花田)57480㎡;

2.3.2. 本项目建设总投资约3540.8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789.9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28.98万元,预备费321.89万元。最终费用以经有权单位审核的预算投资额为准,本项目具体工程费用详工程费用条款。。

2.4.计划工期:

2.4.1. 工程总工期:150日历天(含设计、采购、施工)。其中:

①工程设计时间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0日历天内完成深化工程设计方案报送审批部门的工作,在通过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后1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初步设计报送审批部门审查的工作,在通过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后 1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施工图设计报送图审机构审查的工作。

②工程施工、采购时间要求:工程施工、采购起始时间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并取得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的次日起开始120日历天内竣工验收合格。

2.5.招标范围:寿山白玉皮划艇运动休闲基地公共设施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具体内容如下:

2.5.1. 勘察范围为寿山白玉皮划艇运动休闲基地公共设施建设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并提交满足工程需求的勘察设计及成果报告。

2.5.2. 设计范围为寿山白玉皮划艇运动休闲基地公共设施建设工程的设计工作(含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须经规划部门审查,概算须经发改部门审查,施工图审查须由招标人进行委托(由招标人编制工程预算并上报县财政局审核)。

2.5.3. 采购范围为与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

2.5.4. 施工范围为寿山白玉皮划艇运动休闲基地公共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内容。

2.5.5. 按相关规定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的检测工作。

2.5.6. 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须负责与专业工程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部门竣工验收及档案资料备案归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3.1.1.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营业执照》登记的营业范围包含园林绿化相应的承包内容

3.2.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3.3.业绩要求:

3.4.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或风景园林或园林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5.项目根据需要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配备相应等级的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应满足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企业的应同时满足设计负责人和建筑专业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5.1.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建筑或风景园林或园林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5.2. 建筑专业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筑专业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5.3. 施工负责人(即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 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根据《宁建招〔2011〕11号》文规定,投标人近三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如经检察机关查询确认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和其法人代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该重新招标的费用由其承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228083000秒至201811173000秒,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网(https://www.ndggzy.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德版)8.0.0.05及以上版本打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拾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或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提交 

注: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人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卓知〔2017〕招第ND143号,否则视同未缴纳。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及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及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网络提交平台为: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s://www.ndggzy.gov.cn:8090/ndhy)。正常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出现网络通信、供电、系统或软件故障等特殊情况,需要启用备用纸质版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进行开、评标的,须由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服务商提供系统故障书面证明,再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报相关部门共同决定是否启用纸质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进行开、评标。投标人应保证网络递交与纸质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数据的一致性,如因数据不一致造成投标文件无效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备注:1)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的内容是: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与加密的投标文件一起生成的,格式为:nndtf)。2)纸质投标文件应是直接打印系统里和加密文件同时生成的带电子签章的非加密投标文件,打印出来后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2.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网上提交,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s://www.ndggzy.gov.cn:8090/ndhy)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平台以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应在投标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60分钟)内在现场使用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CA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者使用远程解密功能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解密时若因投标人CA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业务咨询或故障处理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280095。

7.4.现场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含电子光盘或U盘)1份,提交地点为屏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屏南县东环中路159号3楼(行政服务中心楼上))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必须到场,且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下载招标文件的支付凭证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供上述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不符合本条款规定的将拒收其纸质投标文件,且对应的电子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7.5.若使用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原件单独提交,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下同)和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ndggzy.gov.cn:8090/ndztb,下同)上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和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屏南县寿山乡人民政府

地址:宁德市屏南县寿山村23号

电 话:15259050912

联系人:包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长兴城A区3幢703室;邮编:352100

电话:0593-2922396传真:0593-2922396

联系人:郑先生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屏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屏南县东环中路159号3楼(行政服务中心楼上)

联系电话:0593-8966603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屏南县人民政府

地点:屏南县古峰镇县府路1号

电话:0593-3322146

友情提示:关于CA证书办理如有疑问请咨询电话400-993-9515,QQ:3588424946, 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212,联系电话:0593-2290863。电子标书制作等网上招投标系统相关事项,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4009280095。


来源:365中国石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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