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别姬”雕塑竟为侵权作品

发布时间:2004-12-29 00:00:00   编辑:石材网

随着垓下古战场遗址开发保护力度的加大,一座以楚汉相争“霸王别姬”为主题的大型雕塑也在古战场遗址前矗立起来。几年来,这座大型石雕无声地接待着八方游客,它的背后也隐藏着一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法律事实。作为侵权必须付出的代价,固镇县濠城镇人民政府和雕塑的施工方被法院判决赔偿设计人85000元设计费。目前,固镇县濠城镇政府的两部公车已被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查封。
位于固镇县濠城的垓下以楚汉相争最著名的战役——垓下之战而闻名,“霸王别姬”、“四面楚歌”的故事也留下了丰富的人文资源。为保护和利用垓下遗址,2000年9月,固镇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古战场遗址处兴建一个标志性雕塑。县文物管理所接受文体局领导安排具体联系设计的任务后,工作人员胡某与安徽大学艺术学院美术系主任庄威取得了联系。后庄威与安徽瑞展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展公司)的设计人员多次前往垓下古战场遗址考察,并于2001年春节之后完成了“霸王别姬”美术作品创作和电脑效果图,该图载明作者是安徽大学艺术学院美术系和瑞展公司。

2001年3月,作品的电脑效果图交由胡某带回固镇县。固镇方面对此比较满意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同年7月,瑞展公司带着修改后的设计方案及预算再次来到固镇,协商具体施工问题,当时濠城镇政府有关领导参加了协商。但因施工价格问题不能达到一致意见,协商没有最终结果。

经过律师调查发现,“中央工艺美术学院”早在1995年就与清华大学合并,更名为“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且该学院雕塑系并没有与施工方单位有过合作,也未参与过“霸王别姬”的设计制作。根据诉讼双方举证情况,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3年12月18日作出判决:施工方河北曲阳红光雕塑石材有限责任公司既不能证明其作品是自己独立创作,又不能说明其作品的合理来源,固镇县濠城镇政府参加过“霸王别姬”雕塑的工程造价谈判,在发现施工方提供作品与瑞展公司作品极为相像的情况下仍然使用,且未进一步审查作者单位,故两家构成了共同侵权。

中国艺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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