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汉院西侧拆迁安置房一期石材幕墙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2-11-21 00:00:00   编辑:石材网

招标编号:JHA201211018

招标代理:江苏伟业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建湖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2012-11-23

所属地区:江苏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

招标公告正文:1、建湖县城原罗汉院西侧拆迁安置房一期已经建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石材幕墙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江苏伟业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招标单位:建湖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建湖县城原罗汉院西侧拆迁安置房一期石材幕墙工程

工程地点:建湖县城秀夫路东、森达路北(原罗汉院西侧)

工程规模:石材幕墙总面积约19188m2(其中干挂面积约11720m2、湿挂面积约7468m2)

工程性质:基建

标段划分:一个资金来源:自筹

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12月18日,要求总工期:90日历天,且必须满足主体工程的工期要求;

招标内容:建湖县城原罗汉院西侧拆迁安置房一期石材幕墙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4、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①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的状态;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④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建筑幕墙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⑤投标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相应资质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目前无在建工程;⑥企业和报名项目经理经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单位带单位介绍信到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自行查询);⑦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⑧拟投入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具有相应执业资格,在本单位交纳养老保险(2011年后缴费须达一年以上);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5、凡自愿参加本工程施工的申请人,请于2012年11月19日8时30分至2012年11月23日17时前派代表到建湖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建湖县城双湖路南建设大厦一楼伟业代理办公室),投标申请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委派本企业员工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报名办理相关手续。

6、本工程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招标人在以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情况下,在投标单位中取经评审的投标报价最低者作为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除外),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不得作为中标侯选人(最高限价在工程开标五天前予以公布,直接公布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或建湖招标采购网上www.jhzbcg.com,各投标单位自行上网查询)。

当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以下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价的A%以下时(即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以下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价×A%),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投标,评定其为废标。

A值为93、94、95、96中的任意数,具体数值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或者公证人员现场抽签决定。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评标过程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若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7、根据中共建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建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建湖县监察局建纪发关于印发《关于制止工程建设项目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的十条规定》的通知规定,在公示期间,招标人将会同相关部门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重点考察企业的信誉、履约能力和投标项目经理及企业的业绩情况,对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中标资格。

8、报名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拒和开标三天前递交放弃函的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9、该项目的中标单位与总承包单位“江苏建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建湖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合同见证单位。

10、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0515-86226859。

招标单位:建湖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薛中海

电话:15151068352

代理公司:江苏伟业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联系人:商国胜

电话:18961909826

传真:0515-86231073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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