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金水河、熊耳河、七里河)河道花岗岩石材栏杆采购招标公告(二次)

发布时间:2012-12-29 00:00:00   编辑:石材网

郑东新区(金水河、熊耳河、七里河)河道

花岗岩石材栏杆采购招标公告(二次)

一、招标条件

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河、熊耳河、七里河)河道栏杆项目己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园林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郑东新区(金水河、熊耳河、七里河)河道花岗岩石材栏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东新区(金水河、熊耳河、七里河)河道花岗岩石材栏杆采购。

2.2 标段划分:

一标段:金水河段:中州大道—东风渠交叉口,全长2000米,

熊耳河段:金水立交—东风渠交叉口,全长4000米。

二标段:七里河段:陇海线铁路桥—G107辅道,全长5500米。

2.3 招标范围:各标段施工图范围内的芝麻白花岗岩石材栏杆的加工、供货、配合安装及相关服务。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招标文件(含图纸)相关标准要求。

2.5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生产厂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含本次招标内容;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3.2 在200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单项供货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类似花岗岩石材项目的供货业绩;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4 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上述两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投标报名

4.1 报名注意事项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2套(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1.2 企业有效的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4.1.3 在200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单项供货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类似花岗岩石材项目的供货业绩合同一份;

4.1.4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备注: 1、上述报名资料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对应的具体要求提供;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3、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4.2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1 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10日下午17:0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扫描件电子版;办理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咨询电话:0371-67188883)

4.2.2 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10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18室(郑州市纬二路四号,纬二路与经一路交叉口东北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3年1月17日上午9:00时;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建设信息网》、《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7.1 招 标 人: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园林水务局

地 址: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与九如路交叉口

7.2 招标代理: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纬二路4号

联 系 人:温兴海 赵晓璐

联系电话:0371-65928013

传真电话:0371-65928013

电子信箱:a65928013@126.com

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园林水务局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更多一手石材新闻, 微信公众号“石材网石图APP”关注获得

免责声明:

凡标注来源本网的新闻转载时,请注明来源"石材网www.stone365.com",其他部分转载新闻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作者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