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广场室外石材供货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3-06-28 00:00:00   编辑:石材网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山东高速广场项目已由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济发改投资【2012】524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山东高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高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室外石材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济南市槐荫区。

2.2品种及数量:黄金麻、芝麻白、鲁灰、莱州青、石岛红、太白青、济南青五莲红,具体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2.3供货期:接采购单位供货通知后,7日内开始供货,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山东高速广场室外石材供货采购,主要包括石材生产加工、供货、运输、装卸、缺陷处理、检测、配合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其企业注册资金为100万元及以上;

3.1.2近三年(2010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间)具有花岗岩石材供货200万元及以上的合同业绩。

3.1.3所报产品必须通过国家或省市有关部门检测,检测报告有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27日至2013年7月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济南市泉城路180号齐鲁国际大厦B710室持以下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1.2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黄金麻、芝麻白、鲁灰、莱州青、石岛红、太白青、济南青、五莲红8类产品均需提供);

4.1.3类似业绩合同(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4.1.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13年7月19日8时20分,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9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至招标文件规定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山东高速集团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高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紫薇路中段数娱广场

联 系 人:张国勇

电 话:0531-5867888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齐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泉城路180号齐鲁国际大厦B710室

电 话:0531-86191878

联 系 人:李士辉

电 子 邮 件:qlgjzb@163.com

2013年6月27日


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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