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湖州南站站前配套(一期)工程房建花岗岩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3-09-22 00:00:00   编辑:石材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州交通枢纽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大东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就铁路湖州南站站前配套(一期)工程房建花岗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21-2013-1041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花岗岩

1.0

360.0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厂商。

2. 具有石材加工能力(为确保石材供应,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供货量应具备10000平方米/月的料源及4台红外线全自动桥式切割机与2台全自动磨光机)。 3.提供2010年以来完成类似石材供应单个合同价400万元以上合同一个。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3年9月18日至2013年9月2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30

地点:湖州龙王山路1278号(中大绿色家园营业房)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 2013 年10月9日  09:00

六、投标地点: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凤凰路800号)

七、开标时间: 2013 年10月9日  09:00

八、开标地点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凤凰路800号)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36000.0 元

交付方式:汇票/银行转帐/支票/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银行帐户中汇出,汇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中(在认购招标文件时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帐户汇至: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湖州仁皇山支行

银行账号:1205210219000025063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 、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证书(原件1份)及本人身份证;

2 、投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3 、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4 、提供2010年以来完成类似石材供应单个合同400万元以上一个;

5 、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

6 、提供红外线全自动桥式切割机(4台)与全自动磨光机(2台)的原始销售发票或设备采购合同;

7 、针对本项目供货量10000平方米/月的料源的供货保证书。

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

联系方式

湖州交通枢纽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经理

联系电话:0572-2167361

浙江大东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国兴

联系电话:13967289688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吕

联系电话:0572-2606722 传 真:0572-2606700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湖州市财政局采购办,联系电话:0572-2150216


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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