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装瓷砖色差惹人烦
发布时间:2004-10-22 00:00:00 编辑:石材网
金秋时节,也是家庭装修的黄金季节,可是有一些消费者,在装修时却遇上了不少烦恼。家住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的付先生就是一位。
付先生在当地建材市场购置了一批地板砖,当时付先生看到的是瓷砖样品,比较满意,商家也表示这是正品瓷砖。付先生在验收装修时发现贴到地面上的瓷砖色差不一样,明显能看出来,于是找销售商要求退货和赔偿,但商家不同意,说责任不在商家,因为瓷砖贴到地上后质量问题应由消费者个人承担。付先生对此想不通,投诉到乌兰浩特市都林工商所要求解决。
工商人员了解到,原来消费者在定购地砖时怕地砖存在质量问题,与商家达成协议:如发现地砖存在色差可退可换。但“聪明”的商家却补充了一句:地板砖如贴到地面后商家不负任何责任,并将此写到发票上。
工商人员认为,地砖的色差问题消费者不可能在施工前自己解决,但消费者应在装修房屋时把地砖的质量把关委托给装修部门,写在装修的协议或合同中,由装修部门为自己把关,如果在施工前发现瓷砖色差问题严重应及时提出来,避免生米做成熟饭,造成损失,有资质的装修部门也有此项义务和责任。
正品地砖对色差是有要求的,对明显的色差应在出厂和销售时分拣出来,而商家的一个自定的声明,把本来不属于消费者承担的责任以告示的形式强加于消费者,这是无效的。若消费者购买的瓷砖经质检部门判定色差超标,属不合格产品,即使商家有约在先也不能免责。最后,经乌兰浩特市都林工商所的调解,双方同意由商家更换全部地板砖,所发生的费用由经销商负责。
虽然问题得到了解决,但付先生还是为此耗费了精力和时间。所以,工商人员提醒人们,买家庭装修材料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买建材别忘验收。建议消费者注意验货,看看质量是否符合订货标准;二是施工人员有义务对使用的建材把关。即便是合同中约定了包工不包料,由甲方(消费者)提供的材料,乙方(施工方)也应在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进行验收;三是装修合同中有必要增加材料验收条款。合同双方在各方提供的材料明细表后再注明由谁来验收以及验收时间,以分清责任,并且防止建材供货商以次充好;四是发现材料质量有问题应及时到工商部门投诉。一旦材料已经进门,消费者如果发现材料的质量有问题,可以立刻到辖区工商所进行投诉。
(江门日报)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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