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石材护理工国家职业资格初、中级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9-09 00:00:00   编辑:石材网

全国工商联石材业商会文件

全国石发字(2010)第01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繁荣石材应用护理行业,提升石材应用领域的施工技术水平,进一步规范从业人员的施工技术,根据市场实际需求,应国内众多企业的要求,全国工商联石材业商会定于2010年10月11-15日在北京举办第一期石材护理工初、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踊跃报名参加。

一 、培训考核对象及条件

1.培训与考核对象:北京及周边地区从事石材应用护理专业人员、物业管理人员、酒店业管理人员、保洁公司相关人员、清洗公司有关人员或有志于本行业的各界人士;

2.申 报 条 件:初中及初中以上学历毕业,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二、培训方式与内容

自学和办班辅导相结合,与实践相结合,侧重实践,鉴定工作统一安排。集中培训约(4+1)时间,2天半理论课,1天半实践课,(包括考试时间),一天时间为企业或学员答疑解惑,企业家进行产品推介。由富有实践经验的业内专家和工程师授课辅导并指导实践。(课程安排另行通知)

1.理论部分:按照中华全国工商联石材业商会组编的《全国石材专业教育重点规划教材》为标准,重点讲解石材基础知识,石材养护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石材的防护与养护,石材病症的防治,石材的整体研磨,石材结晶硬化处理技术,国内外石材养护现状;

2.实际操作部分:按照《石材护理工国家职业标准》进行操作;重点掌握操作要领,把在理论课中学习的知识用于现场施工操作中去,加快学员掌握各种机械的性能,提高学员实际操作水平,通过理论和实操的学习使学员基本达到能实际操作的水平,为今后的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鉴 定 方 式

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满分100分,60分及格;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和问答方式,满分100分,60分及格。

四、颁发证书

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均合格者,由国家建筑材料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核发并加盖公章的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通用,而且是唯一国家认证的石材护理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在互联网上可查询验证。

五、培训考核时间、地点、及相关费用

1.培训时间:2010年10月11-15日(报到时间2010年10月10日);

2.报名时须带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同版彩色照片3张(办证须用);

3.理论和实操课程培训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4.收费标准:初级2600元/人、中级2800元/人(含教材费、鉴定费、证书费、实操费、餐费等,住宿费自理)。

六、报名地点及方式:

1、报名地点: 国家职业资格石材护理工(北京)培训基地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西路48号院金隅国际E座1705室

2、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可电话索要或登陆www.scshstone.com下载

3、报名学员请函寄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另附身份证复印件一张(A4纸)

4、缴费方式: 可通过银行汇款,也可缴纳现金

户    名:北京全联诚实石材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润德支行

账    号: 1100 1093 9010 5250 5081

七、主办单位与联系方式

1、主办单位: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石材业商会应用技术专业委员会

2、 联系 人:许  玲        手   机:15901549058

电  话:010-88084348     传   真:010-88084119

邮   箱:scshstone@sina.com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石材业商会

2010年7月20日

附件: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doc

(石材网 www.stone365.com)


来源:全国工商联石材业商会

更多一手石材新闻, 微信公众号“石材网石图APP”关注获得

免责声明:

凡标注来源本网的新闻转载时,请注明来源"石材网www.stone365.com",其他部分转载新闻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作者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