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宏鲤城广场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1-03-09 00:00:00   编辑:石材网

招标编号:SQ11002

业主单位:福建海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2011-03-12

所属地区:福建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

一、投标须知:

1、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建筑装饰工程三级(丙级)含三级以上的企业资质方可参与报名。

2、工程施工质量及所用材料必须符合施工设计图纸及现行国家或地方验收规范、规定及标准要求。

3、施工前应根据现场实际尺寸,绘制放工放样图后经甲方和设计人员核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4、落地玻璃隔墙采用12厚安全玻璃,每块分隔玻璃的宽度应符合设计及《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的要求。

5、地面玻化砖、石材应做好防潮、防污、防泛色处理,铺贴后应清洗打蜡并上光。(地面甲供)

6、干挂石材的厚度、骨架、不锈钢挂件等材料及施工必须符合图象标准03J502-1、W01-06页、W01页要求。

7、所有装饰面料均须经防火处理并有原厂家证明文件及消防部门认可后方可施工。各种装饰材料,包括色彩、质感承包方均应提供样本,经甲方和设计人员同意后方可定货,材料进场经甲方核对无误后方可组织施工。

8、消防设备系统、烟感、送回风口、扬声器、手动报警装置、摄象头、安全疏散指示灯、网络信号点等应符合施工图纸及消防规范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各专业应密切配合。如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会同甲方监理及时解决。

9、投标报价按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套用现行定额,其中应包括施工配合费、材料检测费、税金、竣工验收费等在内。

10、投标报价前须交纳押金5万元,无中标单位开标两天内退还,中标单位转为合同保证金,若中标单位弃权或转让、转包者取消押金。

11、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前2天内须交纳合同保证金15万元正。待材料进场施工工作量(造价)超过保证金时退还保证金。若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材料没有进场取消合同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12、付款办法:每月按实际完成工作量预付80%进度款,验收合格后付至总造价的95%,留5%到规定保修期满后付清。

13、投标单位必须向甲方交纳必要的资料费和图纸等费用。

二、投标报名:

网上报名,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并提供近三年来的业绩情况。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甲方根据报名单位的资质情况和对报名人的综合考评情况择优邀请报价。

2、投标报价应根据投标须知内的有关要求进行报价,除甲供材料外,其余包工包料包验收合格总造价万元。

四、投标报价时间:

1、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12日17:00时前送达本公司。逾期不予接收。

2、公司地址:莆田市仙游县鲤城街道南桥社区龙吟大厦三楼。

接收人:黄爱华:7539985、13514043950

业务咨询:蔡炳炎:7536899、13110550765

林德新:7536899、13959598676

五、开标办法:

甲方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5天内由招标领导小组或董

事会进行当场开标。以最低价为中标单位。

六、公司开户行及账号:

七、合同附后:

福建海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1年3月7日

(石材网 www.stone365.com)


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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