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石材项目招商

发布时间:2004-08-11 00:00:00   编辑:石材网

石材工贸城,规划占地面积6平方公里,总人口5000余人,截止目前,全区累计批准项目79个,引进外资项目5个,已建成民营企业80家,资产500万元以上企业20多家,累计投资总额达到2.2亿元。工贸城总投资10亿元人民币,主体建筑面积200万平方米,建成中国北方最大的集石材加工、石材交易、石材行业产品与文化展示、石材技术与信息交流、综合服务“五位一体”的大型专业石材城。

建设中国(莱州)石材工贸城有四大优势:一是资源优势,莱州市拥有花岗岩大理石品种近20个,可开采储量25亿立方米,以其硬度高、光度好、无辐射等优势,深受国内外建筑市场的青睐;二是规模加工优势,加工企业2000多家,年生产加工工程板材2000多万平方米,雕刻、异型加工等都具有雄厚的产业基础,在国内外有很高的知名度,一提到北方石材就知道山东莱州;三是区位优势,距青岛港、烟台港均不到200公里,206国道、309国道以及正在建设的烟潍高速公路、大莱龙铁路,将建起四通八达的交通网;四是人才与技术优势,现有各类专业人才近万人,其中石材经纪人2500多人。石材切、割、磨、刨、异型加工机械、磨具磨料生产均居领先地位。目前石材荒料和工程板材的进出口,已成为石材厂家的大众时尚。

优惠政策

一、土地政策

1、在石材工贸城内兴办项目(石材项目500万以上),可采取出让、租赁和土地作价入股三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期限50年。

(1)出让方式:一次性买断土地使用权的,按投资额大小给予平均每亩2-3万元的优惠价格,予以办理国有出让土地使用证。

(2)租赁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交纳用地手续费,予以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费每亩每年800元,一次性缴纳10年以上的,可优惠10%。

2、投资建设生产性企业,企业投产经营后,经会计师事务所评估确认,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人民币或60万美元以上的,自当年上缴地方税收超过8万元年度起,免交土地使用费3年,自当年上缴地方税收超过10万元年度起,免交土地使用费5年。

二、税收政策

1、外商投资生产性企业,经营期限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前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所得税。企业同时享受国家规定的出口补贴政策。

2、新办外商投资企业购置厂房的免征免缴房产交易手续费。

3、其他税收政策享受国民待遇。

三、电力政策

1、由石材工贸城无偿搞好高压线路主干线建设,企业负责变压器、配电室等低压设施投入。

2、企业建设临时用电,由石材工贸城供给,按0.85元/KW收费。

四、奖励政策

1、引进外资,按引资额0.6%奖励引荐人(外资以验资到位为准)。引进100万美元以上的,对引荐人给予重奖。

2、引进内资一次性固定投入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上的,分别按引资额的0.5%、0.6%奖励引荐人,非石材项目再加0.2%(内资以实际投入为准)。

3、引进新项目落户石材工贸城的,除享受上述政策外,该项目实现财政收入后,头一年再将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10%奖励给引荐人。

4、凡建设生产性企业一年内建成投产,企业经营两年内,每年上缴地方财政收入超过30万元的,由石材工贸城管委会对企业负责人进行重奖。

五、服务政策

1、凡到石材工贸城建设的外商投资企业,从项目立项、审批到办理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由石材工贸城管委会实行“一条龙”跟踪服务,并承诺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内资一般生产性企业从计委立项到环保审理由管委会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结束。

2、凡入城企业,开工建设时,由工贸城管委会无偿提供放线、测绘服务。

3、投资500万元以上企业,工贸城管委会安排一名联络员,全面负责企业在建设经营过程中有关问题的协调、处理工作。

4、对占地50亩以上,年利税达到200万元以上的高科技企业,可由工贸城有偿提供标准厂房。

对投资额大、技术档次高、经济效益好的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办法,给予更大的优惠。

本政策由中国(莱州)石材工贸城管理委员会招商宣传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086-535-2212877  2222217

传真:0086-535-221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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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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