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泰家居广场石材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1-09-26 00:00:00   编辑:石材网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

项目编号:32118220110921001

1. 扬中市供销合作总社 的 东泰家居广场石材 已经由 扬中市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委员会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报名。

2. 江苏省宇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扬中大道与昌盛路交汇处 招标类型:材料设备 所属地区:扬中市

(2) 工程规模: 面积约3900m2 建筑面积:40000.00 工程性质:建筑工程 招标金额:12000.0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至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东泰家居广场外广场石材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5. 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2)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6. 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持有税务登记证;

5、持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企业的营业范围及资格要求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7、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投标人服从扬中市招投标诚信管理的承诺;

9、业主有权拒绝以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有行为的投标人。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可选条件:

8. 其他:

一、扬中市供销合作总社 的东泰家居广场石材工程 已经 扬中市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委员会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已经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二、江苏省宇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扬中大道与昌盛路交汇处

2、工程规模:面积约3900m2。

3、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4、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东泰家居广场外广场石材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国企业;

2、企业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申请人必须具有石材供应、加工等及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4、商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行为。

5、其他条件: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六、请申请人于2011年9月21日至2011年9月27日上午8:30到11:00,下午15:00时至18: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到 扬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为保证投标资料的真实有效,切实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报名时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七、其他

1、本工程资格预审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及苏建招(2006)408号文”;

2、本工程实行廉政准入制(执行《扬中市招投标大市场廉政管理办法》);

3、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在3家及以上时,全部入围;不足3家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4、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5、本工程投标人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必须在领取招标文件前递交至扬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账户名为投标人全称的基本账户中出票。投标保证金递交:

时 间:领取招标文件前(另行通知)

交款方式:非扬中企业采用汇票、扬中企业采用本票

帐 户:扬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

账 号:47977108093001

八、资格预审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持有税务登记证;

5、持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企业的营业范围及资格要求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7、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投标人服从扬中市招投标诚信管理的承诺;

9、业主有权拒绝以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有行为的投标人。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一) 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评估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78分,工期4分,施工方案16分,投标人业绩2分。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写出评审意见,并根据得分高低按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二)定标办法: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按照《国家七部委令第12号》中第四十八条执行),当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最高得分时,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三)评分细则

1、投标报价分值计算(78分)

(1)一般规定:

①各投标单位应参照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理性报价,公平竞争。

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高于该工程的最高限价的为废标。

④招标最低控制价的确定:

设低于招标最高限价的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取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则:

招标最低控制价C=A×90%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继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3)分值计算: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最低投标考核价格为基准价格,得78分,其余各投标报价格与基准价格相比,每高1%扣0.5分,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

2、工期分值计算(4分)

1、一般规定

以现行的国家定额工期为基础,以核定工期为依据,计算相应发包工程内容日历天数。本工程工期提前幅度控制在20%以内(含20%)。

2、分值计算

(1)满足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得2分。

(2)自报工期低于招标要求工期且有可行的工期提前措施的:每提前1%,加0.1分。自报工期超出控制幅度的部分不加分。

(3)投标工期没有响应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投标人,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施工方案分值计算(16分)

综合评分评估法,评审施工方案按下列内容逐项评审计分,如发现施工方案中有缺陷,有可能影响正常施工或影响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给予扣分,评委扣分时应详细写明缺陷内容。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2分

(2)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3分

(3)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3分

(4)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2分

(5)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2分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2分

(7)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2分

4、投标人业绩分值计算(2分)

投标人在2009年1月1日以后(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施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解释:石材销售并铺装面积达到3500m2及以上)。且符合国家施工规范,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的得2分。[类似工程必须提供如下资料:提供合同原件及竣工验收证明。]

(四)计分规则

1、各单项分值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进行计分,在所有评委成员评分进行平均,各单项平均分相加后即为总分;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分,该单项分就为弃权:

(1)未按上述规定要求计分的;

(2)单项内容出现2个或2个以上分值的;

(3)评标人员未签名的。

3、在评标计分时各分值均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十、招标人:扬中市供销合作总社 招标人地址:扬中市三茅镇

联系人:汤勇 电 话:051188322228

扬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扬中市扬子中路168 号

联系人:郭玉娟

联系电话:0511-88368360 0511-8833664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宇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扬中市扬子中路168 号

联系人:施爱梅       电 话:0511-88326307

传 真:0511-85158728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1年9月21日至2011年9月27日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2011年9月21日

9. 获取招标资格(招标)文件办法:

文件类型: 资格预审文件 预审办法: 全部入围

获取文件开始日期: 2011-9-21 获取文件截止日期 2011-9-27

上午起时间: 08:30 上午止时间 11:00 下午起时间: 15:00 下午止时间 18:00

获取文件地点: 扬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0. 请申请人于 2011-9-21 至 2011-9-27 每天上午 08:30 下午 18:00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扬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报名。

11. 招标人地址: 扬中市拥军路22号

联系人: 汤勇 电话: 051188322228

12. 招标代理机构: 扬中市扬子中路168号

联系人: 施爱梅 电话: 0511-88326307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1-9-21 至 2011-9-27


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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