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文化中心二期外墙干挂石材、玻璃幕墙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1-12-08 00:00:00   编辑:石材网

一、采购编号:LWZC-2011 057

二、采购人名称: 莱芜市文化中心建设办公室

三、集中采购机构:莱芜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

四、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金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五、招标项目概述:本工程为莱芜市文化中心二期工程中的外墙干挂石材、玻璃幕墙工

程,共包含三个单体:图书馆、科技馆及工人文化宫;位于莱芜市龙潭东大街和凤

凰路的西南角;本项目建设资金由财政解决,现对本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1.本工程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本工程共分二个标段,每个标段确定一名中标人;标段划分具体如下:

第一标段:莱芜市文化中心二期外墙干挂石材工程;

第二标段:莱芜市文化中心二期玻璃幕墙工程。

3.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六、投标要求:以下要求必须同时满足,否则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详细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第一标段须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

业承包 一 级资质;第二标段须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 一 级资质并同时具有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 二 级或以上资质。

2.能提供本项目招标所要求的企业相关有效证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体系;

4.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

5.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6.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七、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2011年12月6日至2011年12月12日(不含双休日)每天的上午8:00-11:30、下午2:30-6:00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地点:莱芜市文化北路15号审计局大楼四楼北头招标代理部。

八、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红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

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开标日期: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莱芜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二楼245会议室。

十、本项目联系人:李家进, 联系电话/传真: 0634-6211779

山东金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6日


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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