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电力公司石材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1-12-27 00:00:00   编辑:石材网

甘肃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甘肃电力工程技术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甘肃省电力公司石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为甘肃省电力公司,建设资金100%自有,招标人为甘肃省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石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兰州市城关区盐场堡,雁滩大桥西侧,北滨河路以北,东北与西北侧均为城市规划道路,占地40亩。

2.2本工程质量要求: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国家内装修石材采购工程合格标准,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2.3招标范围:大理石花岗岩石材的供货、包装、发运、现场卸货、开箱交货、技术资料以及有关技术服务等工作。

发包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3.1.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3.1.3、投标人代表必须持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人证书”。

3.1.4、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3.1.5、企业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

3.1.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企业财产状况良好,上年度不亏损。

3.1.7、具备招标所需石材加工和经营许可。

3.1.8、具有5年及以上生产同类产品的经验,并在3年内有单项工程5000平方米以上石材供货业绩不少于2个,其业绩均应附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合同复合件等)且招标人有权要求查看投标人的合同原件。

3.1.9、无不良行为纪录:投标申请人三年内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没有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无拖欠建筑业从业人员工资,无克扣材料款、工程款等行为;三年内无重大质量事故、质量投诉、安全事故等。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数量为7。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11年 12月23 日~12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4.2报名地点: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东路575号建工大厦15楼1502室。

4.3报名及购买文件时必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2011年12月30日当天9:00时以前送至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东路575号建工大厦15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5.2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甘肃省电力公司石材采购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5.3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预计2011年 12月31日左右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5.4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和《甘肃电力工程技术公司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东路575号建工大厦15楼

邮 编:730050

联 系 人:曹敬柱 张阳

联 系电 话:0931-2951022 2951025

传 真:0931-2951022

开 户 银 行:工行西津东路第三支行

户 名:甘肃电力工程技术公司

汇 款 账 号:2703346009200002496


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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