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意桥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2-02-13 00:00:00   编辑:石材网

招标编号:津建交市施工[2012]0212

招标代理: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2012-02-16

所属地区:天津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

报建编号:1210304020110233

招标备案号:12002012024011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市施工[2012]02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春意桥工程已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建计[2011]351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586039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春意桥地处规划中的天钢柳林地区城市副中心,全长约624米。总投资约2.4亿元。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海河春意桥景观工程包括桥梁范围内的装饰装修工程,堤岸景观工程其中包括景观装饰照明,石材铺装。本标段投资约3800万元。

2.4工期要求:2012年03月01日至2013年08月31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正项目经理1名、副项目经理1名、安全项目经理1名,均应为本单位职工;其中正副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1)正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壹级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2)副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3)安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还应具备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项目经理任命书;(4)外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进津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且在有效期内。5、外地施工企业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企业备案通知书》。,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到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桥旁)82号窗口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02月1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2年2月10日至2012年2月16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2年02月17日至2012年02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分至12时0分,下午14时0分至17时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505获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锡庆(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8楼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卢青

电话:26292729

传真:26292728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徐钢(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505

邮政编码:300070

联系人:李伟

电话:58792337

传真:58792335

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受理负责人:石彤

电话:23661595

传真:23661595

邮箱:tjjszbz@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增1号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大厦6楼605室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王刚、杜青

电话:24538760、24538758、2367328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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