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钢窗、外墙外保温、外墙装饰石材及玻璃幕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2-03-19 00:00:00   编辑:石材网

招标代理: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河南省检察官学院鹤壁分院

报名截止:2012-03-21

所属地区:河南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检察官学院鹤壁分院塑钢窗、外墙外保温、外墙装饰石材及玻璃幕墙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河南省检察官学院鹤壁分院塑钢窗、外墙外保温、外墙装饰石材及玻璃幕墙工程

2、建设地点:鹤壁市兴鹤大街与漓江路交叉口

3、工程性质:新建

4、计划工期:一标段:150日历天;二标段:150日历天;三标段:270日历天

5、资金来源:自筹。

3.招标范围

按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等进行制作、施工安装、竣工验收、保修及服务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标段划分:

一标段:塑钢窗工程

二标段:外墙外保温工程

三标段:外墙装饰石材及玻璃幕墙工程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企业须具有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5.2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企业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外墙保温专业承包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节能培训合格证。

5.3三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和建筑幕墙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资质)、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03月15日至2012年03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鹤壁市瑞奇大厦512室报名。

7.报名须知

投标申请人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设计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拟派二级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法人代表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有效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到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8、其他

本工程报名单位如超过三家但不足九家(含九家)时符合要求的单位全部入围,超过九家(不含九家)时实行资格预审。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壁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淇滨区九洲路

邮编:456030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392-339957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鹤壁市瑞奇大厦512室

邮编:456030

联系人:肖先生、杨先生

电话:0371-65528297、0392-3256688

传真:0371-65997388


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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