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人民法院关于合肥市长丰县双凤工业区凤麟路东侧1-4幢厂房、5幢科研楼及土地使用权、地上附属物(不包括无证多层厂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06 09:16:44   编辑:石材网

截止时间:采购编码:
信息类别:国内招标-> 工程招标->采购主体: 政府

拍卖公告

郑重说明

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在淘宝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的名称及证件号码。除《拍卖公告》中确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所有拍卖活动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在拍卖过程中,法院确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不得向意向竞买人或买受人收取任何费用,除买受人悔拍情形以外,法院也不会向买受人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举报电话:0551-68298136。因法定情形或者拍卖标的物的未知瑕疵可能导致拍卖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拍卖成交以法院最终裁定为准。因拍卖标的涉及案件未知因素可能导致标的物迟延交付,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联系。

肥西县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101010时至2022年1011日上午10时止(竞价顺延除外)淘宝网www.taobao.com)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1. 本次拍卖标的物:合肥市长丰县双凤工业区凤麟路东侧1-4幢厂房、5幢科研楼及土地使用权、地上附属物(不包括无证多层厂房)

权利人

土地坐落

权证号

权利类型

土地面积(㎡)

评估总价(元)

安徽**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合肥市长丰县双凤工业区凤麟路东侧

长国用(2013)第0828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7743.18

8572643

权利人

房屋

坐落

名称

权证号

房屋用途

权利类 型

建筑面积(㎡)

评估总价(元)

安徽*

*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合肥市长丰县双凤工业区凤麟路东 侧

1幢厂房

1390010985

工业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用权

2809.19

2932794

2幢厂房

1390010986

工业

2079.38

2170873

3幢厂房

1390010987

工业

2079.38

2170873

4幢厂房

1390010988

工业

2809.19

2932794

5幢科研楼

1390010989

办公

6066.88

11193394

合计:

21400728

地上附属物坐落

名称

工程量

评估总价(元)

长丰县双凤工业区凤麟路东侧

门卫室(北)

69.12㎡

83290

门卫室(南)

66.75㎡

80434

卫生间

67.51㎡

77839

电动推拉门

13.8米

6210

铁艺围墙

712.8㎡

85536

地砖地面

936.94㎡

74955

六角亭

1个

3600

石凳

8个

2800

水池

163.2㎡

81600

假山

1座

25000

麒麟

2个

4400

水泥路

6692.12㎡

669212

红砖地面

2055.2㎡

61656

不锈钢护栏

92.2米

11986

岗亭

1座

2500

砖混房1

14.4㎡

9072

砖混房2

22.32㎡

14062

简易棚

20.25㎡

1620

旗杆

3根

4500

景观石

1个

3000

厂区内绿化

1项

119688

合计:

1422960

整体拍卖,评估价:31396331元,起拍价:31396331元,保证金:4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安徽法瀛法助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社会机构或组织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活动,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必须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没收保证金、成交价全款等)。

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需自行了解标的物所在地不动产交易政策,如是否限购等,如因不符合有关政策购买的,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等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在司法拍卖房产成交后,签署成交确认书时,需向法院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拍卖行为无效,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与承租人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过户涉及的所有税费按法律规定缴纳(如有涉及土地出让金、土地收益金等的房产,相关出让金、收益金均由买受人缴纳)。

注意: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拍卖长丰县国用(2013)第0828号土地限制条件询问函》的告知函称:1.竞拍单位须继续履行原《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约定义务,同时符合双凤开发区现有投资产业条件;2.竞拍地块位于双凤经开区凤麟路东侧,根据新编制国土空间规划,该地块绿线退让范围有所提高,新增绿线范围内也不得进行项目建设;3.宗地范围内未依法办理审批的无证多层厂房,应当不属于被执行人合法财产(涉嫌违章建筑)。(无证多层厂房不在本次拍卖标的物中,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向相关单位具体了解相关情况,谨慎参加竞买。)

租赁1.承租人合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租期2017年1月1日至2027年1月1日;2.次承租人安徽**家居有限公司,租期2021年3月25日至2026年3月24日。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拍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标的物权自拍卖成交确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101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相应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充抵部分价款,拍卖余款须在2022年111由买受人本人的账户转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户名:肥西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中国银行肥西支行;账号:188745104249,开户联行号:104361003300),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授权委托书(特殊情况下买受人本人不能到场办理手续而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时提供)到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云谷路与翡翠路交叉口)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充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标的物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一、有商业贷款需求的竞买人可于公告期内到:

1、合肥市房屋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提前一周)。

服务内容:提供担保、代办核税过户、代办抵押。

贷款担保工作流程:(一)提供贷款材料、签订担保合同、成功拍得标的物;(二)核税过户;(三)办理抵押、银行放款;(四)完成拍卖。

贷款担保收费标准:收取贷款金额2%的贷款担保费用。

联系人:赵女士 0551-62692398/19956511066

地址:合肥市宿州路236号房地产大厦A座

2、意向竞买人也可采用其他方式筹款。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及拍卖平台不确保竞买人能获得担保贷款的资格。竞买人一旦举牌,则视为接受本公告要求且须在竞得该标的物后规定期限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不得以未完成担保贷款手续或其他任何理由拒绝或延期支付交易价款,否则即为买受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充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标的物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所造成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及拍卖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0551-68298136

法院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云谷路与翡翠路交叉口

拍卖辅助机构:安徽法瀛法助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胡经理13516710567

辅助机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金桂路189号金种子大厦12层

肥西县人民法院

2022年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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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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