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9月大理石材料采购招标书
一、招标主体:
单位名称:河北建设集团工程承包三部
项目名称:保定市高新区第一中心学校教学楼、图书馆、食堂、体育馆及地下车库施工工程
物资类别:大理石
二、招标物资及具体要求
1、招标内容:大理石采购。
2、质量(技术)要求:
2.1产品质量按照国家标准执行国家标准和甲方现场要求。国家标准如有变动的,以供货时现行的最新国家标准为准;
3、样品提供要求:需提供与进场材料一致的样品。
三、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日期:以项目生产安排为准,产生实际需求前3天通知乙方
2)交货地点:河北省保定市高新区向阳北大街以东,马坊路以南。
3)与货物相关的单证:出库单。
四、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合理最低价。
五、货物验收、结算及支付
1、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对物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相关单证进行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相关单证不符合相符要求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退货或予以更换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物资包装应牢固,并按不同类型、规格分别妥善包装。每个包装应注明产品名称、表板树种和厚度、类别、等级、厂名、商标、幅面尺寸、数量、产品标准号等验收标签。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3、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4、付款方式及要求:银行转账方式付款货到并收到发票后30天付清全部货款 。
六、投标要求
1、报价要求:包含运费、装车费、包装费、卸车费、税率等。
2、收货联系人及电话:郝磊17331274444。
3、有下列情况者,做废标处理:
1)投标人未在《集采供应商名录》内的;
2)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
3)投标人恶意串通投标情形的;
4)投标人投标报价经评审判定存在明显故意重大不平衡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
5)在招标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属于信息平台中合格的供应商;
2、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中包含大理石销售内容等;
3、经销商应能及时提供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有合法有效的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
八、定标及签订采购合同
投标人中标后,保定市高新区第一中心学校教学楼、图书馆、食堂、体育馆及地下车库施工工程项目部同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九、本次招标采用云采平台开标。请投标人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云采平台进行报价。
工期要求
以项目生产安排为准,产生实际需求前15天通知乙方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货品运输至现场存放于项目部指定位置,码放整齐
质量要求
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技术要求
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云石链全球”行动倡议,旨在通过抱团出海,推动国际合作与创新,实现资源共享、优势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