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出让2700万方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起拍价近3亿!

发布时间:2022-10-31 10:19:15   编辑:石材网

近日,广东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挂牌出让一宗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矿区位于佛冈县高岗镇,可采储量:建筑用花岗岩2713.62万立方米,综合利用全风化花岗岩391.99万立方米。该矿出让年限16年(含基建期2年),生产规模200万立方米/年,起始价为人民币28000万元。

根据出让文件要求,本次出让的采矿权设立惠民项目资金2800万元,用于与矿山配套运输道路的建设维护、矿区周边的环境整治及地质灾害防治,由竞得人另行支付。采矿权勘查投入314.62万元,由竞得人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属地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指定的帐户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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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佛冈县距离广州市区仅80余公里,可通过北江直达大湾区砂石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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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清政务矿挂出〔2022〕005号

经清远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受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通过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公开挂牌出让广东省佛冈县高岗镇圹肚村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采矿权挂牌公开出让的出让人为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具体公开挂牌出让活动由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二、挂牌出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一)采矿权名称:广东省佛冈县高岗镇圹肚村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

(二)矿区范围拐点坐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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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矿区面积:0.4652平方公里(697.7865亩)。

(四)开采标高:+690~+190米。

(五)矿区位置:佛冈县高岗镇。

(六)资源储量:矿区范围内控制资源量矿石量2445.09万立方米,推断资源量矿石量2648.38万立方米,总剥离量为945.96万立方米,其中:残坡积层93.03万立方米,全风化花岗岩413.71万立方米(含砂率38%,折合建筑用砂157.21万立方米),半风化花岗岩439.22万立方米。

评估可采储量:建筑用花岗岩2713.62万立方米,综合利用全风化花岗岩391.99万立方米(砂矿量148.96万立方米),残坡积层77.27万立方米,半风化花岗岩405.12万立方米。

(七)矿种:建筑用花岗岩矿。

(八)生产规模:200万立方米/年。

(九)出让年限:16年(含基建期2年)。

(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在开采活动中应依法保护生态环境,严格按照评审通过的矿山设计或开发利用方案实施开采,按要求建设绿色矿山;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严格落实评审通过的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实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工作与矿山建设同步推进,边开采边治理;在开采活动中造成地质灾害隐患或诱发地质灾害事故的,必须及时做好地质灾害治理工作。

三、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营利法人。若竞买申请人为非本地注册登记的企业,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30个自然日内,在清远市辖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成立独立核算的全资子公司开发运营该矿山。

(二)竞买人未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四)被吊销采矿许可证、自吊销之日起未满2年的采矿权人,不得参与竞买。

四、挂牌出让要求

(一)本次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大于起始价并符合增价幅度要求的最高应价有效,低于或等于起始价的最高应价无效)。

(二)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28000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300万元(允许竞买人以增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8000万元。

(三)挂牌成交价即为该采矿权的出让收益。该矿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方式为一次性缴纳,由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出让合同后,在税务部门开具的《缴款通知书》标明的截止日期内自行申报缴纳。

本次出让的采矿权设立惠民项目资金2800万元,用于与矿山配套运输道路的建设维护、矿区周边的环境整治及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具体情况由竞得人自行向属地人民政府查询。该资金不属于采矿权挂牌成交价款,由竞得人另行支付,并由属地人民政府统筹支配。竞得人需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向佛冈县财政局、佛冈县高岗镇财政所各支付1400万元。

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勘查投入314.62万元,按粤自然资规〔2020〕8号文规定列入前期工作经费,由竞得人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属地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指定的帐户一次性支付。

以上款项,竞得人逾期不缴纳或者拒不缴纳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已缴纳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费用不予退还。

(四)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通过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网址://gtzyjy.qyggzy.cn/portal/)接受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五)有意竞买者应持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签发的有效数字证书或粤企签移动数字证书,登陆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竞买申请人应当于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28日登陆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申请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15时,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16时,对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申请人,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时间:2022年10月19日至11月15日,挂牌时间:2022年11月16日9时至2022年11月30日10时。在挂牌期限截止前,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参与交易的,网上交易系统启动5分钟限时竞价程序,并按规定确定竞得人。

五、竞得人资格审查

(一)采矿权网上交易实行事后审查制度。

(二)竞得人在网上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竞价结果通知书到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办理竞得人资格审查手续,所需相关证件、材料如下:

1、采矿权挂牌竞得人资格审查表;

2、竞买人在“信用中国”中没有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截屏;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法人公章),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对竞得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进行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材料在网上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之后收到的;

2、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规定的;

3、资格审查材料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

4、不具备资格的;

5、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四)经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出具挂牌竞得人资格审查合格通知。采矿权竞得人应持竞得人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及相关材料,与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成交确认公示无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与清远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广东省佛冈县高岗镇圹肚村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非油气采矿权出让合同》,履行挂牌出让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义务。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可取消其竞得资格,竞得人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及本次交易相关的费用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采取行贿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2.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非油气采矿权出让合同》的;

3.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采矿权出让收益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

4.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

5.《非油气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

6.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可登陆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浏览、下载。

(二)有意竞买者自行现场踏勘矿区,费用自理。

(三)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申请人不得将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作为竞买保证金。

(四)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合同后,转抵采矿权出让收益,不再退还。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于挂牌出让活动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按原退还。

七、风险提示

(一)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采矿权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采矿权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二)采矿投资风险较大,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采矿权,因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一定的差距。对此,竞得人应自行承担风险。

(三)采矿权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因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及市的产业、环保等政策调整不能采矿的,竞得人应自行承担风险。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仅为采矿权,不包含矿区范围的土地、山林等其他权利。竞买人对出让范围所涉及的土地、林权等问题须作充分了解,并自行协商解决征(租)地问题。

(五)自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内,竞得人应备齐办证所需资料向清远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矿产资源开采登记。在约定期限内,竞得人未向清远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矿产资源开采登记并领取采矿许可证的,出让人有权解除《非油气采矿权出让合同》,已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及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费用不予退还。

、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一)本次出让的仅为广东省佛冈县高岗镇圹肚村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开采该矿产资源除《采矿许可证》以外的其它行政许可和相关手续由采矿权竞得人按相关规定自行申请办理。

(二)采矿权竞得人在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涉及土地、山林、道路、安全、环保、水土保持、文物保护等事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发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负责。

(三)本次出让的采矿权有效期16年(从颁发采矿许可证之日起计)。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除因不可抗力或政府原因造成出让资源储量未开采完毕外,采矿许可证不予延续,剩余资源储量由政府无偿收回,已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及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费用不予退还。

(四)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经核查矿区内出让资源储量已开采完毕的,矿山企业必须停止生产,依法履行闭坑及注销登记手续。

九、竞买申请人如对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所列条件有疑问的,应向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提出。

十、联系方式

(一)出让人: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13号交通大厦清远市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科

联系电话:0763-3366856

电子邮箱:qykg3366856@163.com

(二)交易机构: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市机关办公楼2号楼首层东侧105室

联系电话:0763-3780016

网址://gtzyjy.qyggzy.cn/portal/

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

2022年10月19日


来源:365中国石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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