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远安县林庄矿区饰面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成交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10 10:06:28   编辑:石材网

湖北省远安县林庄矿区饰面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成交结果公示

(公示文号:远矿拍示字〔2025〕1号)

一、中标人/竞得人

名称:远安县栖凤新材料有限公司

场所: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鸣凤镇沮阳路23号附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25MA4F1N3U0X

二、成交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01月07日

地点: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成交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湖北省远安县林庄矿区饰面用灰岩矿

开采矿种:饰面用灰岩

地理位置:远安县嫘祖镇分水村、广坪村

面积:0.234200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X (起标高)Y (止标高)矿体标识面积标识
13448685.3537538536.51
23448800.4537538681.62
33448736.6937538820.43
43448666.8737538816.10
53448651.8737538815.17
63448649.8637538815.05
73448647.6337538813.35
83448647.2237538811.13
93448631.5837538725.54
103448562.7437538655.46
113448559.8237538652.54
123448546.8737538639.58
133448520.5337538663.80
143448517.2437538666.83
153448534.8437538684.15
163448594.4437538744.81
173448610.8637538834.65
183448598.7137538850.13
193448599.3237538852.61
203448617.2037538924.51
213448467.1437539058.28
223448413.1037538897.93
233448339.8137538887.37
243448293.5637539055.54
253448139.3437538982.73
263448163.2237538633.99
273448265.3237538614.15
283448333.2937538491.01
*6055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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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储量:矿区地质勘查工作程度为勘探。根据评审通过的《湖北省远安县林庄矿区饰面用灰岩矿勘探报告》,累计查明拟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保有饰面用灰岩矿荒料资源量152.5万立方米,其中探明资源量41.6万立方米、控制资源量45.9万立方米、推断资源量65.0万立方米;保有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量557.8万立方米(1511.7万吨)(包含饰面用灰岩荒料外作为建筑石料的资源量),其中探明资源量158.9万立方米(430.7万吨)、控制资源量159.7万立方米(432.9万吨)、推断资源量239.2万立方米(648.1万吨)。

开采标高:605.0米至515.0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根据评审公示的《湖北省远安县林庄矿区饰面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扣除设计损失的资源量后,设计采矿回采率为95%,则拟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可采储量为饰面用灰岩矿荒料量124.5万立方米、建筑石料用灰岩矿437.5万立方米(1186万吨)(包含饰面用灰岩荒料外作为建筑石料的可采储量);设计生产规模45万立方米/年(其中饰面用灰岩矿10万立方米/年、建筑石料用灰岩矿35万立方米/年),采用露天开采,设计服务年限14年(含基建期1年)。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开发全过程的动态管理要求:竞得人要严格按照批准的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开采方案、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等进行开采,并按要求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坚持“边开采,边治理”原则,做好矿山土地复垦、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竞得人需自觉接受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水利、应急等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要求:矿业权出让后,竞得人要严格按照批准的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生态修复方案要求执行,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绿色矿山创建要求:竞得人取得本采矿权并依法登记后,应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运行,于正式投产后1至2年内通过省级绿色矿山评估核查。

拟出让年限:14.0年

起始价:4650.0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0.0%

四、采矿权成交价及缴纳时间、方式

成交价:4710.0万元

缴纳时间:2026年03月25日

缴纳方式:分期支付

五、申请办理矿业权登记的时限

(一)如公示无异议,竞得人于公示期满后60个工作日内与远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二)采矿权出让收益交纳、办理采矿权登记的时限等在《采矿权出让合同》中约定。

六、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6年01月09日2026年01月22日

如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异议人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远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

七、其他内容

本公示在远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远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01月09日


来源:国家自然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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