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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已明确:非煤矿山开采企业不得列入安全生产费用支出清单

发布时间:2026-03-11 18:21:44   编辑:石材网

企业日常安全管理中,在安全费用管理方面,经常有超范围支出安全生产费用的情况,如应急救援人员工资及劳务费、“四新”(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研究、开发等前期费用、法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费用等等

2022年应急管理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随后应急管理部又印发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解读》,这其中就明确对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费用支出的负面清单做出了详细规定。但从现实管理情况来看,仍有不少企业与安全管理人员不熟悉、不清楚该文件。

本期,摘录应急管理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解读》中非煤矿山开采企业不得列入安全生产费用清单,分享如下。

非煤矿山开采企业

不得列入安全生产费用支出清单

注:以上清单支出范围不宜列入非煤矿山开采企业安全生产费用,需要按原有费用渠道列支和管理。

图片图片

来源:矿山技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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