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巩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大楼工程外幕墙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05-08 10:12:20   编辑:石材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巩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大楼工程”已由巩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巩发改【2012】2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巩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巩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委托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现对本工程外幕墙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巩义市陇海路与紫荆路交叉口西南角

2.2 项目概述:本项目外幕墙面积约12500平方米,所涉及的范围有玻璃幕墙、石材幕墙、铝板幕墙、轻钢雨蓬等

2.3 建筑面积:35384平方米

2.4 结构层数:框架结构,地上10层,地下2层

2.5 合同估算价:约1100万元

2.6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7 交货地点:巩义市陇海路与紫荆路交叉口西南角

2.8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外幕墙工程

3.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社会保险,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盖章);

3.3 业绩要求: 企业及项目经理2012年1月1日以来有单项工程面积在10000平方米(含10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幕墙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表(限定为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

3.5 信誉要求:

① 企业需提供经县(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所报项目经理)。

② 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③ 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6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保证本项目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②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所报项目经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4.资格预审方法

4.1 如报名企业过多,招标人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预审,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企业才能参加投标。

4.2 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申请报名:

5.1 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企业,请于2015年5月8日至2015年5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在巩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巩义市住建局3楼306室)报名。

5.2 报名携带资料:

(1) 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

(2)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单位简介;

(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 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盖章);

(8) 企业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9) 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要求出示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的原件等资料);

(10) 报名单位出具的保证本项目不转包、不违法分包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11) 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资格条件3.5条第②、③款承诺书。

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审验,留复印件二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巩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地 址:巩义市人民东路23号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371-6953000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10号金成东方国际1401室

联 系 人:邢先生

电 话:13071058685

传 真:0371-65807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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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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