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高云佳苑幕墙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08-19 13:28:44 编辑:石材网
一、招标内容:施工招标
二、招标方式:公开
三、建设单位:舟山市公共住宅建设有限公司
四、总承包单位:浙江科润建设有限公司
五、代建单位:舟山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六、招标代理:宁波科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七、工程名称:高云佳苑(3#、7#楼)幕墙工程
八、工程地址:新城隧道口东南侧LKa-3-28
九、工程概况:舟山新城保障房建设项目高云佳苑3#及7#楼石材幕墙工程,石材幕墙面积3#楼约1000平方米,7#楼约900平方米。工程概算:约 260万元,工期要求: 90日历天(与土建同步)
十、招标范围:舟山新城保障房建设项目高云佳苑 3#及7#楼石材幕墙工程。
十一、投标保证金的交纳:肆万捌仟元。 招标文件:500元(含光盘费200元)售后不退。
十二、申请条件:
(一)、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1、企业营业执照:真实有效。
2、企业资质: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其以上资质。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真实有效;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 A类安全考核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须提供任职文件。
4、企业、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企业、项目负责人无正在受公示的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或三次及以上一般不良行为记录。
5、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含临时注册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6、项目负责人近二年承接的项目:提供《项目负责人两年内在建和已完工程情况表》。
7、项目班子配备: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必须配备齐全(其中安全员配备符合建质【 2008】91号文件规定)、持证上岗,项目负责人须有B类安全考核证书,项目安全员须有C类安全考核证书,且均应有本企业有效的社保证明(近3个月)。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能证明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8、诚信承诺:投标报名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二)、其他:
1、报名时应携带单位介绍信(同时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投标报名表和达到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所有资料(一式三份且按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并出示原件。
2、投标人未办理网上注册登记手续的,在投标报名前须自行办理投标单位网上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与登记内容相关的有效证明资料一份送舟山市招投标中心,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 https://www.zsztb.gov.cn查看。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舟山市招投标中心。电话0580-2280956、0580-2280965。
3、中标人确定后,工程施工、材料设备交易项目的进场交易费将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各承担 50%。具体收费标准请咨询舟山市招投标中心。
4、有意向者请于 2015年8月19日至2015年8月2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到舟山市招投标中心交易大厅科信窗口(新城翁山路530号市行政中心北大楼三楼)报名,过期不候节假日不受理。
5、单位联系电话: 0580-2161189 联系人:王小姐
窗口联系电话: 13646506006
联系人: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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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必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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