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华公司物流仓库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16-02-17 14:29:23   编辑:石材网

长华公司物流仓库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名称:   长华公司物流仓库

2、采购计划编号:ZPZBZFCG -2016001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项目概况: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城南东路133号;钢结构单层人字屋顶仓库;面积:706㎡;屋面:0.6mm厚V-840型彩色压型钢板 60mm厚挤塑聚苯板;墙面:墙面砖 95×95mm,1:1水泥砂浆粘贴、勾缝考;地面:陶瓷地面(室内),石材楼地面(室外)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盖章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文件中只需提供上述报告中的审计结论意见书及资产负债表、损益利润分配表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最近月份的财务报表)原件备查。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23日 17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长沙市高新区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B5栋5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其他说明

采购人同意采购代理机按照有关规定向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不超过壹万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华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城南东路133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97319397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高新区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B5栋5楼

联系人:傅晚林

电 话:0731-89670275   1387317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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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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