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衡阳市第二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施工

发布时间:2016-04-25 15:17:37   编辑:石材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阳市第二工人文化宫(衡阳市职工之家暨维权帮扶中心)建设项目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社【2014】6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衡阳市总工会,招标代理机构为衡阳市明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衡阳市第二工人文化宫(衡阳市职工之家暨维权帮扶中心)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8号街区04号地块。

2.3  规模:建筑面积23270㎡,框架结构。其中:主楼地上10层(主要用途:职工技能培训中心、职工书屋、职工文体协会活动室、室外活动平台等);裙楼4层(主要用途:职工维权帮扶中心办事大厅、职工爱心超市、职工体能训练室、职工乒乓球和羽毛球运动场所、职工多功能影视中心、职工网球运动场等);外墙玻璃幕墙面积及干挂石材面积为8187㎡。计划施工费约8000万元。

2.4  工期要求:54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

2.7  招标范围:建筑、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工程施工图)。

2.8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和本科及以上学历;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规定配备,且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其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变更,如需变更必须由招标人同意并报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备案。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部门本公告发出当月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查询证明为准)。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23日17时0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25日~2016年4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由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企业由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同时)携带下列资料:

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电脑打印的有效单位介绍信;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及本人身份证;

③营业执照副本;

④资质证书副本;

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⑥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学历证、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证、安全员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及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所有人员养老保险证明(须同时提供查询网址和个人查询密码);

⑧检察部门本公告发出当月出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档案纪录查询证明;

⑨如投标申请人为湖南省行政区域外企业,还应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省外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

其中①、②中的授权委托书留原件,②、③、④、⑤、⑥、⑦、⑧、⑨核验原件并留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到衡阳市船山路20号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市住建局北院一楼)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凡资料不全、超过时间者将被拒绝。

6.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施工图纸押金2000/套(未中标单位图纸无损收回,无息退还押金)。

6.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放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5月25日9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交易大厅(衡阳市船山路20号市住建局北院3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到场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https://www.bidding.hunan.gov.cn)、衡阳建设工程网(https://www.hnhyjs.com)、衡阳市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s://www.hengyang.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8249005。

10.联系方式

招标 人:衡阳市总工会

地    址:衡阳市先锋路60号

联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734-8257102

招标代理机构:衡阳市明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高新区青峰街12号华新花园二期203

联系 人:伍小姐

电    话:0734-8217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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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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