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林路两厢街景综合整治二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1-04-29 00:00:00   编辑:石材网

招标编号:ZB1120-1

业主单位:长沙市岳麓区城市管理局

报名截止:2011-05-13

所属地区:湖南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

枫林路两厢街景综合整治二期工程已经长沙市岳麓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岳发改投字[2011]5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即招标人)为长沙市岳麓区城市管理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合格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一、招标编号:ZB1120-1

二、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概况:本项目为枫林路两厢街景综合整治二期工程,已经长沙市岳麓区发展和改革局《岳发改投字[2011]5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即招标人)为长沙市岳麓区城市管理局。该项目整治范围包括枫林路(金星大道-东方红路)两厢,全长约7公里,其中汽车西站周边附近为重点整治地段,典型违章建筑、已出让地块和近期拟出让地块及二环线与枫林路规划控制的互通匝道内现状建筑均不纳入此次整改范围。工程总投资约5000万元。

建设地点:位于岳麓区枫林路(金星大道-东方红路);

施工工期:约150天(日历天);

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

保修要求: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

资金来源:先导区和岳麓区财政各负担50%,已落实;

招标范围:包括枫林路(金星大道-东方红路)两厢房屋建筑外墙和广告招牌的整治为重点,可通过部分平改坡(须满足结构安全要求)、增加砖砌石材的使用、结合现状保留建筑局部色彩变化、山体复绿及零星街头绿地的修建整治等措施增加变化、防止审美疲劳;部分建筑物可考虑夜景亮化。(具体范围以招标人发放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资格合格条件要求:

1、应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2、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均应在近3年(2008年3月至今)必须承担过一个及以上的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500万元的房建类工程项目施工业绩,类似工程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

4、拟任此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其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申请人名称相符。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建造师,且拟任此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无在建项目;

5、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6、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共5人。拟任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必须同时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8、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0年9月以来的社保证明),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9、开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和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携带法人签署的承诺书亲自到现场提交;

10、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规定,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开标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持法人代表证和身份证到现场参与投标;还应具备有效的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或长沙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入长备案证》和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原件,以及拟任该工程建造师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项目的证明原件。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发时间为准。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四、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4月22日至2011年5月13日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等,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13日上午9:00时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2011年4月26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招标人邮箱(hndahua@126.com),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八、评标办法:

按照长沙市建设委员会长建发【2005】287号文中综合评估法及长建发(2006)66号文,其中施工组织设计采用A办法,中标人与项目负责人同步确定。

(石材网 www.stone365.com)


来源:招标采购导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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