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石材企业可享增值税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11-05-26 00:00:00   编辑:石材网

近日,自治区国税局对新疆石材企业自产的部分天然石料产品征收的增值税率进行了调整,按简易办法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区内自产石材企业均可享受这一优惠政策。

据了解,由于新疆石材主要为开采、加工和销售一体化企业,进项税收抵扣很少,且目标市场又在区外,产品销售的增值税率较内地高。不同的税负和高昂的物流成本费用,使得新疆石材产品在国内工程竞标、销售方面处于劣势。

为促进新疆石材产业发展,自治区建材行办及新疆石材协会,向自治区国税局提出计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建议。

(石材网 www.stone365.com)


来源:亚心网

更多一手石材新闻, 微信公众号“石材网石图APP”关注获得

免责声明:

凡标注来源本网的新闻转载时,请注明来源"石材网www.stone365.com",其他部分转载新闻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作者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