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龙门大道改造工程花岗岩道牙石材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1-07-21 00:00:00   编辑:石材网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龙门大道改造工程花岗岩道牙石材采购已由 洛阳新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_100% ,招标人为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工程概况:洛阳市龙门大道改造工程全长10.6公里,三个施工标段所包含的花岗岩路缘石,总长约43570米,其中:Ⅰ标段14920m;Ⅱ标段14870m;Ⅲ标段13780m。

目前已确定的路缘石方案为芝麻白花岗岩工艺路缘石,其规格与式样为长100cm、宽18cm、高35cm,外侧阴刻万字纹,每间隔6米设置一造型柱,柱内雕“龙门”字样或牡丹花饰图案。

(二)招标范围:为符合上述要求的花岗岩工艺路缘石,同时选择本工程所需的一般花岗岩路缘石的供应商。

(三)投标报价:本次招标采取延长米综合报价方式进行综合单价竞标,确定供货到施工现场的花岗岩工艺路缘石的供货价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花岗岩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拥有完成本工程设计的各种花岗岩石材雕刻及机械化生产设备、人员和矿山资源,具有满足本工程要求的供货能力。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的资料

1、 应持投标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项目代理人身份证以及类似业绩合同原件。

2、 所提供复印件均应加盖企业公章。

五.其他要求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代理人必须到场。

2、报名时企业信誉要求: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以建设部、河南省住建厅、洛阳市住建委网站公布为准。

3、严禁转借企业资质的投标行为。

4、领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出具盖有投标企业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投标代理本人签字的承诺书,承诺书中要有企业法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情况。承诺的内容:中标企业应按照要求及时签订供货合同,保证按照投标合同组织生产,按时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石材产品。

六.组织报名的单位不能拒绝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报名。

投诉电话:0379-63937963 联系人:孙晓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洛阳日报、洛阳工程建设信息网(www.lygcjs.com.cn)、洛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https://www.lyjsjy.com)上发布。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1 年 7 月 20 日至2011年 7 月 25_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至12时,下午 15_时至18 时

2、报名地点: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西路33号建设大厦2楼210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西路33号建设大厦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5203796395

招标代理机构: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凯旋西路33号建设大厦2楼210室

联系人:梁先生

电 话:0379-63333611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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