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检测中心幕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1-07-25 00:00:00 编辑:石材网
招标代理:盐城伟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建湖县公安局
报名截止:2011-07-29
所属地区:江苏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
1、建湖县公安局机动车检测中心工程已经建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幕墙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盐城伟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招标单位:建湖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工程名称:建湖县公安局机动车检测中心幕墙工程
工程地点:建湖县城秀夫西、沈舍路南
工程性质:基建
工程规模:石材幕墙总面积约8300.00m2(外墙石材为甲供)
结构层次:框架结构十层
标段划分:一个
资金来源:自筹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1年8月20日~2011年11月17日,要求工期90日历天。
招标内容:建湖县公安局机动车检测中心石材幕墙工程施工
4、立项批准部门及文号:建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发改基建[2010]41号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①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的状态;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④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或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⑤投标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装饰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目前无在建工程;⑥投标企业2008年以后承担过单体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幕墙工程且质量达合格及以上;⑦企业和报名项目经理经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单位自行查询);⑧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⑨拟投入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具有相应执业资格,在本单位交纳养老保险(2010年后缴费须达半年以上);⑩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资格预审合格的项目经理投标时不得更换,中标单位项目经理必须亲临现场组织施工,否则招标人将依照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约定予以经济处罚,直至取消中标资格,并向建湖县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建议以不诚信投标记入诚信档案,上网公布。
招标单位提请各报名单位注意:招标人拒绝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以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投标,报名项目经理必须身体健康。
6、凡自愿参加本工程施工的申请人,请于2011年7月22日16时至2011年7月29日16时前派代表到建湖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报名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建湖县城双湖路南建设大厦一楼伟业代理办公室),并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于2011年7月29日16时前将相关资格预审材料密封后投入到建湖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服务大厅的④号投标报名资料箱中,投标申请人报名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必须委派本企业员工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报名办理相关手续。
7、本工程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8、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格预审文件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中缺下列(1)(2)(3)(4)(5)(6)(7)(8)(9)(10)(11)项资料中的任意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4)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5)项目经理的B类安全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6)拟投入技术负责人的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拟投入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拟投入质检员的执业上岗证书原件及复印件;(7)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主要成员[前款4名项目组成员]2010年以来由本单位向投标申请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险或社会保障部门交纳的劳动保险手册、证明或缴费单据原件(2010年后缴费须达半年以上)及与本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8)企业和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9)类似工程合同、验收证明;(10)资格预审文件(原件);(11)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9、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足9家时,招标人将取消业绩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若业绩条件取消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仍不足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0、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有关资料。
11、报名单位资格预审合格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2、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0515-80618900。
招标人(公章):
地址:建湖县城冠华路北(驾驶员培训中心)
电话:13901410993
传真:0515-86158209
联系人:刘俭
代理机构(公章):
地址:建湖县城双湖路南建设大厦十三楼
电话:18961909826
传真:0515-86231073
联系人:商国胜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导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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