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艺术中心广场铺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1-08-02 00:00:00   编辑:石材网

招标编号:RHAH110706038010401-SG-2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邯郸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2011-08-05

所属地区:河北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

招标项目名称:邯郸文化艺术中心广场铺装工程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RHAH110706038010401-SG-2

招标内容:

邯郸文化艺术中心广场铺装工程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邯郸文化艺术中心工程,已由项目立项部门批准建设,招标方案核准表编号为邯发改招标核字【2010】10号。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广场铺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2.1工程概况:邯郸文化艺术中心总建筑面积119371平方米。广场总面积约12万平方米。

2.2建设地点:位于邯郸市人民路与滏东大街交叉口东北角。

2.3项目总投资116677万元,广场铺装工程投资约5000万元。

2.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广场基层及石材铺装、建筑物周圈环路及消防通道地面石材铺装、静水面水池施工(含上下水连接段工程);铺装范围内的亮化管线预留预埋等。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工期要求:

2011年9月10日开工,2011年12月31日竣工,总工期110天。

2.7质量要求:合格,并配合主体建筑达到“鲁班奖”评定标准。

3、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资质要求:

投标申请人应为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3.3业绩要求:

投标申请人及项目经理应在近三年内(200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1项类似市政工程业绩(道路、桥梁工程除外),且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3.4投标人在参加资格预审时,必须提供检察机关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否则不通过资格审查。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能力并满足资格预审公告要求的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可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彩色扫描件一套并加盖公章,于2011年8月1日至5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到邯郸市民服务中心(邯郸市人民东路342号)四楼投标报名室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向招标人递交,递交时间:2011年8月9日15:00前。递交地点:邯郸市民服务中心四楼资格预审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招标人:邯郸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邯郸市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512室

联系人:田明星、曹妍妍

邮编:056002

电话/传真:0310-2030605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26号凯嘉大厦10楼

联系人:车明海、张雪辉

邮编:050010

电话:0310-2097008、0311-86999231

传真:0311-8699923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名称:邯郸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车明海张雪辉

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26号凯嘉大厦10楼

邮编:050010

电话:0310-2097008

传真:0311-86999233

邮箱:mettallic@126.com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导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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